“2015中国好网民”公益广告设计活动启事

为充分发挥网络文化活动在网络社会治理中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大力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中国好网民,推动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腾讯网、新浪微博等媒体联合推出“2015中国好网民”公益广告设计活动。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普通网民、高校师生、广告、影视创作爱好者以及广告公司等专业机构,广泛征集平面和视频公益广告两大类作品。作品可围绕“四有”好网民培育、网络文明构建、网上正能量传递、网络文化繁荣等主题进行公益广告设计和创作。活动将通过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出获奖作品,并通过相关媒体平台播出。

    参与者请登录活动网页上传作品,在提交作品时请填写个人或机构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

1、 活动时间

征集期:8月6日-9月30日。作品公示期:10月。获奖结果公布:11月。

2、作品上传要求
A、平面类
电子版幅面大小:不小于A4纸幅面(21CM X 29.7CM),画面横竖均可。
格式标准:JPG
文件大小:单幅作品大小不超过2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
B、视频类
片长标准:公益广告片长为15秒、30秒、60秒、或90秒。
格式标准:MPG、MPEG、AVI、MP4、3GP、RM、RMVB、 MOV、FLV、ASF。
视频大小:上传单个视频限500M以内。请参与者预留分辨率在标清720×576以上的作品视频源文件,以备作品获奖后提供电视节目播出。作品分辨率要求16:9(1920*1080)或 4:3(720*576)。
3、奖项设置:

活动具体奖项和奖金如下:

类别 名称及数量 奖金及奖品
平面类 金奖1名 10000元
银奖3名 各5000元
铜奖6名 各2000元
优秀奖20名 颁发证书
视频类 金奖1名 20000元
银奖3名 各10000元
铜奖6名 各5000元
优秀奖20名 颁发证书
4、注意事项

上传作品必须为本人或机构原创,否则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上传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与者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与者自行解决,与活动举办方无关。

上传作品概不退还。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将上传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