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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也需要“大合唱”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09日 15: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哈尔滨文明网 | 手机看新闻

公益广告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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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哈尔滨市组织志愿者,开展清理小广告等乱贴乱画,“让公益广告上街入户”的活动,带动了市民的共同参与。市民们尽显身手,与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公益广告的“大合唱”。公益广告“进楼道、美城墙、亮广场”。大街小巷、楼群社区,众多涂鸦的小广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幅主题鲜明、别具特色的景观画、手工剪纸、书法、楹联等公益广告,城市环境焕然一新。(哈尔滨文明网2013-7-30

  哈尔滨市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有益的启示:公益广告的宣传,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组织,经常定点展示“独唱”,进行“领唱”。也需要有公众的参与,全面开展“大合唱”,进行“配唱”。公益广告的 “独唱”与“大合唱”双管齐下,“领唱”与“配唱”密切合作,能够实现公益广告宣传效果的“最大化”,满足工、农、商、学、兵等社会各界不同人群的需求,使公益广告进家庭、进楼道、进社区、进广场……到处都有公益广告的阳光。

  一个好的公益广告,就是一束鲜花,看着养眼,闻着清香。不仅能给人们带来温馨爽快的享受,也能够产生凝聚力,激起奋进,鼓舞人们争先向上。无处不在的公益广告,就是百花齐放,璀璨夺目的美丽花园。给力的是每个人,受益的是整个社会。公益广告涉及到国家、社会、家庭等诸多方面,涉及到政治、经济、生活等诸多领域,与城市、农村紧密相连,与每个公众息息相关。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离不开公益广告,应予花大力气“唱”响。

  形式是保障效果的重要手段。公益广告的“大合唱”,是对“独唱”的宣传形式的有力补充,能为更多的公众提供展示才艺、“露一手”的舞台。参与“大合唱”的人,由台下的观众成为台上演出者、当事人。角色转变了,身临其境,感受会更强烈,更有激情,更有责任感。更有利于形成合力,创造更多、更美的“节目”,引导市民“人人知晓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自觉行动。

  公益广告宣传需要“独唱”,也需要“大合唱”。需要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为传播,也需要画画、书法、剪纸等民艺深入传播。且参与传播的人越多,效果越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集中大家的能量,长项共享,短项互补,公益广告就可以得到立体化展示、全方位覆盖。其共震作用,必然产生11大于2的效果。楼道美了,小区美了,街道美了,城市就美了……在美丽的环境里,人们就会心花怒放,增强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力量。(特约评论员 张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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