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项目管理
保护母亲河行动所资助的项目建设实行工程化造林、项目化管理。汲取国家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以及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的先进经验,建立五项基本制度:
——项目申报审批制。在各地申报项目规划基础上,由特聘专家组对项目设计进行论证和审批,一票否决,确保项目规划科学。
——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所在地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与中国青基会签署资助项目建设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工程监察制。由专家对项目建设中的技术、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察,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资助资金报帐制。先施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报帐,从工程建设的第二年开始,分三年按5:3:2的比例拨付资助款。
——产权预先确认制。项目实施前明确产权所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归植护者,调动植护者的积极性,保障植护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