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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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农民工援助基金”是由爱心企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共同倡导发起,为特困农民工提供重大意外伤残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康培训,以及综合素质教育及培训等公益援助活动而设立的专项公募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援助工作的规范、公开、透明,现将援助方法及程序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农民工援助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农村户籍,在城市务工的特困人员。
二、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2.全额资助:根据患者病况确定资助额度,援助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农民工援助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
(2)患者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当地村委出具的家庭特困证明;
(3)患者的正面照片;
(4)患者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的相关资料及诊断报告。
2.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后,在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并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审批程序
1.初审
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农民工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审批
农民工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 入院治疗
患者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农民工援助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援助资金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按照审定金额汇入指定医院账户。
五、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特别说明
由于农民工援助基金提供的是资金或物品援助,不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因此,遇有法律纠纷、仲裁或鉴定的情况(如工伤、因工残疾),申请对象须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提出援助申请。
七、最终解释权
*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农民工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