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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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10: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把房子赠与片警刘青!”丰台草桥社区退休老人张金华几天前遭遇诈骗,民警刘青帮其挽回200元损失,老人表示要赠房致谢。昨天丰台警方透露,民警婉拒了老人的要求。
9月25日,在丰台公安分局的爱民实践座谈会上,面对该分局局长孙钫,丰台草桥社区76岁老太张金华语出惊人:“我要立一份遗嘱,把我一套价值150万元的一居室送给我们社区的民警刘青。”张老太是北京医院的退休护士,无儿无女,独自居住。去年4月的一天,两名推销长途电话业务的人来到老人家,称其电话新增了长途业务,需交200元话费。老人在把钱交给对方后感觉不对,但怕惹麻烦又不敢当面质疑。等两人走后,老人拨通对方留下的手机号码要求退款遭拒,她按照名片上的地址去找这两人,但找了3天也没有找到,无奈之下老人报警。当天下午她接到片警刘青的电话,刘青安慰她:“您别着急,这事就交给我办吧”。几小时后刘青打来电话,“张大妈,事情解决了”。当晚刘青把追回的200元钱送给了老人。
今年初,老人提出要把房子赠送给刘青,作为对他的奖励,但被谢绝。老人找到玉泉营派出所,得到的答复依然是那句话,“您的心意我们领了,但房不能要。”25日,老人在座谈会上再次提起此事,不想又被局长孙钫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