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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纵论气候变化谈判与中国节能减排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9日 09: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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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智慧求同存异 用行动促进谈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纵论气候变化谈判与中国节能减排

  记者 江国成、李靖、刘劼

  正在天津举行的今年联合国第四次气候变化谈判定于9日结束。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旨在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凝聚共识,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人类的气候安全。

  中国为什么承办这次会议?气候变化谈判的最大障碍是什么?如何看待个别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减排提出不合理要求?下一次谈判会有多大进展?我国的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是什么关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8日专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

  问:中国承办这次会议有哪些考虑?

  答:去年年底举行的哥本哈根会议最后达成了一个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协议,反映了在长期目标、资金、技术转让、透明度等方面的一些共识。但是据我们了解,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对哥本哈根协议是不赞成的。主要是有些国家认为协议形成的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没有体现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对如何推动谈判,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要吸取哥本哈根会议的教训,遵循公约框架下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发挥缔约国的作用,通过大家的努力,达成大家都能接受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另外一种意见是认为190多个缔约方坐在一起谈判,效率低,不容易达成一致结果,不如搞小范围磋商,大国政治,有利于提高效率,形成共识。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中国政府领导人致信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和丹麦首相拉斯穆森,解释中方立场,提出要吸取哥本哈根会议的教训,要遵循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加大谈判的力度。为发挥公约和议定书工作组谈判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今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增加了缔约方谈判的次数。前三次缔约方谈判已经在德国举行。这次天津会议是第四次谈判,也是今年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最后一次谈判会。与此同时,部长级的小范围的磋商也在每次谈判会议之后分别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