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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探讨当前富人应当怎样做慈善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09: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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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

  【新闻背景】

  随着慈善意识的增强,慈善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富人身影。

  最近,陈光标的慈善之举,比如“裸捐”、捐赠现场的“钱墙秀”等,引发了公众的关注。他的高调行善,赢得了许多叫好声,但也留下了许多怀疑声。叫好者认为他拿出来的都是真金白银,确实帮助不少人;怀疑者认为他的行善有作秀之嫌,且善款使用粗放,没有花在刀刃上。

  那么,这位行善者到底有着怎样的慈善理念?为何选择那样的行善方式?今日,本报记者连线陈光标,与其探讨当前富人应当怎样做慈善。

  一问:

  富人慈善,一定要大把撒钱吗?

  记者:有人说企业家最大的慈善应该是多缴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有人说是多捐真金白银。您比较认可哪一种?您的慈善观是怎样的?

  陈光标:缴税和慈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缴税是义务,慈善是志愿;缴税多少由法律规定,多缴少缴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我作为公民当然要依法纳税。但慈善捐款因为是志愿行为,捐多捐少是自己说了算,我认为更能体现回报社会的意愿和精神。

  我认为缴税、办企业,这是作为一个企业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慈善;捐赠则是基于个人价值观的慈善行为,简单地说,这就是我的慈善观。

  记者:您曾说“80%接受过我帮助的人都没有感恩之心”,那么,是什么力量支持您继续慈善的呢?

  陈光标:我从来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感恩而做慈善的,相反,我是为了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而坚持不懈地做慈善的。

  记者:“巴比”中国行,您承诺“裸捐”作为见面礼,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赞扬,有人怀疑,那么,您的承诺介意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吗?

  陈光标:我对慈善捐赠的承诺靠的是行动和支持我行动的精神力量,如果没有这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其他任何形式如何能够约束我的志愿行动呢?退一步来说,既然是志愿行动,为什么要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我更愿意用我的个人信用来承诺。

  二问:

  善款使用,一定要亲力亲为吗?

  记者:您承诺“裸捐”。善款托给基金会或是亲力亲为,您更倾向选择哪一种?

  陈光标:所谓“裸捐”,只是承诺在我的有生之年将社会给予我的巨大财富回报给社会,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安排。

  从国外慈善事业的发展来看,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是慈善公益事业的主体,捐赠资源通过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用于慈善公益事业是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率的一种机制。

  当然基金会并不排除亲力亲为,盖茨现在在经营着全世界最大的基金会——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他就在亲力亲为他所开创的慈善公益事业,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在我国,2004年颁布的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也鼓励私人兴办基金会,目前这种被称为“非公募基金会”的基金会已经近1000家。我对此也是有所考虑的。

  记者:对基金会有何看法?会不会不放心、不信任?您对基金会发展有什么建议?

  陈光标:基金会特别是公募基金会对中国慈善做出了巨大贡献。就目前我国公募基金会的现状来看,应当说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透明不够、问责监督不严等,这是让人们不放心、不信任的主要原因。

  毕竟和美国比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历史还很短,在体制上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相信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随着相关的法律和各项制度逐渐完善起来,我国的基金会和各种非营利组织一定会越来越具有公信力,越来越发展壮大。说到建议,我希望我们的相关立法能够走得快一些,基金会能够在公开透明和问责监督上更严格规范一些。

  记者:有人评价您的慈善方式比较粗放。据传,您曾捐过很多电脑,但是当地却连网线都没有接通,没有计算机老师教课,导致电脑资源浪费。您认可吗?

  陈光标:可以说中国慈善事业总体上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和发达国家比起来,粗放是不可避免的。坦率地说,你说的这种情况个别地方是存在的。这说明很多地方的确很贫困,迫切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也呼吁地方政府能够尽其所能地支持和配合慈善家们的善举,让慈善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