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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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4: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如果你默默地做慈善,没有人会追问你到底捐了多少。可如果你是名人或企业,向媒体高调地宣称捐了多少,需要捐款数来宣传企业的公益形象,那么,就有义务拿出捐赠票据来证明自己。
值“国际消除贫困日”,中国第三届消除贫困奖近日揭晓,苏宁电器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大连万达集团等10人(单位)获奖。据报道,此次评奖与众多慈善评奖的评选标准不同,严格了评选标准和规则,要求捐款人需拿出捐赠票据,捐款数仅依票据为证进行累加。由于严谨的评选机制,黄如论、宗庆后等多位候选人落选,获奖的万达集团原来报的慈善捐赠17个亿,经甄别只认定了3.7亿。
显然,“消除贫困奖”评委会所以设置了“核查票据”的程序,是受到近年来一系列名人“诈捐”丑闻的影响。从余秋雨到章子怡,再到成龙,一系列诈捐事件让慈善的公信力大受影响。以至于此后冯小刚、张国立等艺人明星捐款后,都主动向媒体晒出捐款发票,以免做好事反惹质疑。“消除贫困奖”要求参评人以票据为证,是想以清白的票据来修复因一系列丑闻给慈善公信力带来的损伤。
黄如论和宗庆后所以会落选,有些富豪与企业的捐赠数额缩水,显然是未能拿出相应的捐赠票据。媒体未报道拿不出票据的原因,无非以下几条,要么是“诺而不捐”,要么是“诺而少捐”,要么是捐了却没有拿到票据,反正是承诺捐款与到账资金有较大差距。汶川地震后相关部门就曾公布过这样的数据,多家企业当初承诺的捐助尚未到位或未全到位,其中不乏沃尔玛、谷歌中国等知名企业,捐款兑现不足十分之一。
有业内人士透露,举牌子时认捐数高,实际到账率远不到这个数,这甚至已成为政府、慈善机构和企业三方“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这种多方默契的诈捐中,政府得面子,慈善机构得政绩,企业得名声,公众被欺骗了,慈善公信力大受伤害。面对舆论如潮的质疑,慈善要想获得公信,需要“拿出票据”来自证清白,需要苛刻的制度来消除丑闻给慈善留下的阴影。
慈善是爱心事业和阳光事业,越是阳光事业,对阳光的要求越是苛刻。一方面,它是阳光的,本就应无惧于阳光的照射,光明磊落而又骄傲地拿出捐赠证据,来自证清白自证阳光。另一方面,它是阳光的,对阳光会有一种苛刻的洁癖,信任非常脆弱,不容许染上半点儿阴影,任何一点儿丑闻和猜忌都可能损害人们对他的信任。
不少人在这方面不能接受“以票据为证”的观念,做慈善时有一种天然的道德优越感,认为自己捐钱纯粹是做好事,是一种施舍,无须用票据证明什么,“拿票据证明”是对自己的不信任,对“拿出票据”的要求充满排斥。这是不对的。如果你默默地做慈善,没有人会追问你到底捐了多少,也没有人要你拿捐赠票据。可如果你是一个承担着更多社会责任的名人或企业,你向媒体高调地宣称你捐了多少,你需要捐款数来宣传企业的公益形象,那么,你就有义务拿出你的捐赠票据来证明自己。
证据是信任的基础,不能因为是助人的善行就享有某种豁免权,何况这种善行很多时候并非完全为了别人,个人和企业也从慈善中获得了许多现实利益。越是做慈善,越需要有一种努力使自己免于被质疑的道德自觉,骄傲地拿出票据来证明自己的慈善行为。
曹林(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