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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病斗,不是与艾滋病人斗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11: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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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底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大会上,温家宝总理说道,我非常赞赏乌干达所推崇的那句话:“我们是同艾滋病作斗争,而不是同艾滋病人作斗争”。

  10月13日,中国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业歧视诉讼案开庭。应届毕业生小吴因“艾滋病检测呈阳性”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被挡在安庆教育局教师招录的门外。

  安庆教育局称,对于拒绝录用小吴,更多的是为孩子考虑。孩子和家长是否能接受一名艾滋病患者做自己的老师?如此言之凿凿、替天行道,“艾盲”如此,背后摆脱不开的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活脱脱的“人斗”思维。由于诸多传统、教育和历史原因,公民个体“谈艾色变”一时半会尚难纠正。但是这绝对不是政府部门和教育单位违背法律和职业歧视的理由。

  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中国已经签署和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同等报酬公约》和《国际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前者是针对在劳动世界促进平等和消除歧视的文书,后者在劳工所享有的就业、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受教育等方面规定了基本要求。中国政府在国内法的适用上负有国际责任。

  因此,安庆教育部门所坚持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是一张已经失效的“挡箭牌”。人事部和卫生部新出台的公务员录用全国统一体检标准,已经删除了之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表述。疾控部门专家也表示,艾滋病毒携带者是否会传播艾滋病,与他的私人生活有关,但与其能否从事公务员工作无关。甚至有不少网友也鸣不平,很多人认为他可能更适合当公务员。

  问题是,各界明知艾滋病人就业歧视侵犯人的尊严,但这种歧视不会自行消失,仅靠小吴一个人在战斗根本力不从心。因此,国际劳工组织所推行的三方机制——政府、雇主、工会,在反对歧视、促进艾滋病人工作平等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看来,首先应该负责的政府部门——安庆教育局首先放弃了自己的道义和责任,这种歧视才是比艾滋病毒更可怕的社会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