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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首次披露打拐提案内容 建议设儿童保护机构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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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韩红(右)在答记者提问。本报记者 浦峰 摄

  关注打拐

  以前我们都觉得孩子是父母的事,小孩有什么问题,是小家庭的事。其实不然,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全国政协委员韩红谈救助流浪儿童

  本报讯 (记者王荟)在两会期间一直受到媒体关注的全国政协委员、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全国青联常委韩红关于“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昨天在记者会上正式披露。这也是韩红第一次对外公布打拐提案。

  韩红在政协开幕那天曾表示:“我对政府充满信心”,“这个话我觉得直到昨天让我看到了希望”,这是因为,民政部部长正式回应了这个话题。民政部已经宣布,对流浪儿童加大力度治理、管理,今年将重新修建一批福利院。“我提案当中也涉及了,政府已给了答案”。

  韩红表示,首先感谢通过微博打拐这个事情,使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群体,“看到了曾经我们没有想到被拐儿童、流浪儿童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数量这么大,感谢他们能够把这个新闻发布在微博上”。

  韩红说,与于建嵘教授不同的是,于教授呼吁的是微博打拐、解救儿童,而她则更关注当孩子被解救出来以后后续安置问题,孩子救出来以后谁去养?对此,提案中提出了四点建议。

  ■ 链接

  韩红打拐提案四点建议

  1.更新观念,增强未成年人国家保护意识

  简言之,以前我们都觉得孩子是父母的事情,小孩有什么问题,是小家庭的事情。其实不然,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少年强则国强。

  2.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

  目前在某些法律很难涉及的地方,有些擦边球的地方,给人贩子一定的空间。公安部、民政部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司局,以加强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国家保护。

  3.建“三级监护干预机制”

  一是防患于未然的早期社区干预。社区要知道孩子家里父母的构成,比如家庭环境比较复杂,政府就可早期进行引导,针对高风险家庭制订个性化的帮助和干预。

  二是有效而及时的行政干预。如果父母没有办法养孩子,严重影响孩子成长的,国家是否可以出台法规,取消父母的临时监护权。

  4.提出可操作的明确司法干预权

  我国有3.41亿未成年人,占总人口的近1/4,还是那句话,家事就是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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