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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活动”怎能耽误公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2日 14: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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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的周一一大早,抽时间去某机关办事,一进门便是“铁将军”把门。门房说,全机关人都植树去了,不办公,明天再来吧!事没办成,让人很扫兴。其实,植树是好事,本身没有错,但为什么这种“公益活动”不能安排在周六、周日这两天去做,而非改在公务繁忙的星期一呢?

  无独有偶,笔者一位农村个体户朋友在工商验照期限的最后一天到某工商部门办理验照手续,可具体负责的办事人员因参加本单位的一项公益活动,到外面去排演节目,而且一去就是好几天。结果这位个体户错过了验照期限,被罚了款。他觉得有点冤枉,就向工商人员再三解释,但具体办事人员训斥了他:“早干吗去了,为啥偏等到我们出去有事的时候你才来。”

  像这样的事在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地发生过,当你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去办事,往往具体办事的人员不是去学习了,就是去参加植树之类的“公益活动”,导致你办不成事却又似乎有苦说不出——人家是干“公益活动”去了!本来参加“公益活动”是一件大好事,但笔者觉得利用公务时间去“公益”,难免有点得不偿失。因为你首先是“人民的公务员”,也就是说,纳税人掏钱养活了你,你就得为纳税人和广大群众群众服务,这是责任,也是义务。总之,参加“公益活动”是好事,可安排在节假日、双休日或工作业余时间,即使确实抽不开身,也要把公务交给他人代办,而不应撒手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