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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否定“随手拍”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16: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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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就去年在微博上兴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发声。该微博表示,自这一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发起人一定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社会需要爱心,同样也需要尊重”。

  “随手拍”见证公民精神成长

  北京 书言

  “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经历过如潮掌声,也曾陷入法律和伦理的争议,此次公安部的表态似乎更加重了人们对其效果的质疑。但笔者认为,这一行动并非一无是处,它至少见证了民间公民精神的成长,为更好地解决公共难题提供了启示。

  在我们批判“老人倒地没人扶、小孩落水没人救”道德困境的今天,在我们慨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当下,“随手拍”展现出来的网民参与热情显得弥足珍贵。尽管需要反思与热情相伴的盲目与冲动,但我们更应小心呵护和培育这种公民意识。

  从大量社会名人的积极参与,到多个慈善基金的加入,再到各地公安部门的积极关注,“随手拍”不但将儿童乞讨这一社会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而且动员和凝结起了多方合力。也许从结果上看并未能创造“微博打拐”成功的网络奇迹,但民间力量敦促政府改善儿童成长环境的能量可见一斑。

  当然,这场“民间公益演练”也提醒我们,对于汇聚了民意的网络行动,仅有公民精神是不够的,需要对参与热情进行理性引导,更需要政府的接棒。只有民间和政府携起手来,那些隐藏或搁置的社会积弊才能找到最合理的解决之道。

  救助乞讨儿童 政府责无旁贷

  广西 张雨

  “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这个结果出乎意料也令人沮丧。有人说“随手拍”行动错了,有人说公安部的表态泼了冷水、引发消极情绪,其实,这两种看法都有失偏颇。

  首先,不能抹杀“随手拍”的正面意义。无论是引起社会对乞讨儿童的巨大关注,还是民间力量广泛参与公益的热情,都值得我们给予肯定。任何一项社会公共事务,都有赖于每一点每一滴民间力量的推进与参与。任何一个社会公共难题,都需要社会多方合力才能圆满解决。由学者发起,以微博为平台并由广大网友参与的“解救”行动,虽然没有拍到被拐儿童,却把新传播技术引入公共事务管理中,让拐卖儿童、乞讨儿童等社会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其次,作为解救拐卖儿童、救助乞讨儿童的责任主体,政府如何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社会力量又如何协助政府,是“随手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每一个乞讨儿童的背后,都有一个辛酸的故事,都有一个家庭生计的维艰。因此,政府部门不仅要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更要将流浪乞讨儿童纳入社会管理的规划,而不是听之任之。政府部门不仅要建立起更加成熟有序的民间参与平台,更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加大解救力度,让被拐卖的儿童、流浪乞讨儿童,摆脱被操控的悲惨命运,过上正常的、更加幸福的生活。

  网友之论

  @陈沉:公民行动产生需要责任意识、技术能力、成本付出等前提条件,其间最为重要的是责任意识,“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虽收效甚微,但呈现出的负责态度足以让人感动。

  @我爱大海:解救乞讨儿童是社会的共同责任。“随手拍”其实是一种社会舆论引导,其目的在于提升民众的责任意识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解救乞讨儿童行动。

  @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让解救行动全面铺展开来,让每个角落都没有盲区,人多力量大,群策群力,编织一张既牢固又细密的解救网,才能让更多被拐儿童获得自由。

  @钱飞君:采取行动前有没有弄清楚是解救乞讨儿童还是解救被拐儿童?不能因为没有拍到被拐儿童就否认网友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现代传媒的推动作用。

  @忠言逆耳111:各级政府是救助乞讨儿童的责任主体,民间只是义务的辅助补充。

  @廖辉军:在行动之前利用网民的力量,能够调查与了解真实情况,再反映给主管部门,推动和配合政府解决问题,这才是值得赞赏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社会能量。

  @浪漫柳絮:初衷甚好,但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应设立被拐儿童档案库和基因库,让解救更科学、更有效。

  @方叶舟1986:治标还需治本,继续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让犯罪分子受到严惩;继续加强推广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因贫困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漫游世界:不能仅仅局限于解救被拐儿童,应当立足于解救所有乞讨儿童和乞讨残疾人,让乞讨在中国城市失去空间,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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