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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改善是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16: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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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大力加强社会建设,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是党的十八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人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最根本利益,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社会建设,要以切实改善民生为重点、为目的。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社会事业是为社会成员的生产和生活提供支持与服务的公益事业,是促进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团结的事业,是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事业,是增进社会成员福祉、促进人全面发展的事业。发展社会事业,是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也是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需要。我们不仅要为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日益丰富的物质条件,还要保证人民生活得平等、公正、体面、健康、幸福。

  民生改善是社会建设的价值取向,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加强社会建设,要以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为动力和保障。如果离开了民生改善这个目的,社会建设就将丧失正确方向;如果没有科学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就将失去强有力的凭借。因此,正如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强调指出的,加强社会建设,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学习、贯彻、落实、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就要以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实现六大任务为着力点。一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公平正义、民生幸福奠定基石。二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强固民生之本。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分配公平正义,由人民公平共享发展成果。四是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五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监管体制,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增益民生幸福打下坚实基础。六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搞好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宏大事业。党的十八大业已指明了社会建设的目的追求和方法路径,坚信通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的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格局中显著增益人民福祉、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开创和谐社会人人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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