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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浪者不失尊严当是“市容”应有之义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13: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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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广州多处高架桥底浇筑水泥锥的消息占据了人们的视线,广州市建委回应称,浇筑水泥锥是为了“防止流浪汉露宿影响市容卫生。”年初岁末,在北京、长沙等地接连传出流浪人员的御寒衣物遭人“抢走”的消息之时,人们难免会猜想,城市管理者粗糙整顿下的“抢夺”棉衣之举也难逃“影响市容”之嫌。

        城市的发展进步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朝气蓬勃、市场繁荣是一面,求生艰难、无家可归则是另一面,贫困是不可避免,不能回避的社会问题。流浪者的出现固然会在特定时刻对市貌造成感官上的影响,但他们同样需要行走于城市、寻求帮助、自寻住所,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不应该以这种方式被人记起。

        2002年3月,时任国家总理朱镕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弱势群体”问题,学界较为流行的定义是:“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生活有困难者群体”。街头流浪汉居无定所,维持生存是其唯一的目标和希望,常常属于被社会遗忘的角落的他们心理也要比常人敏感。在寒冬抢夺棉被这种行为不但让他们的生存受到威胁,粗暴、无礼的行事作风更是丝毫没有顾及到他们生而为人最基本的尊严。

        尊严二字,与社会经济地位高低无关,也不受职业差异的影响,作为一条心理底线,任何政策的制定和执法人员的工作方式都应将其考虑在内。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无论执法的理由多么正当多么有必要,都不应置民众的自尊于不顾,理性的沟通、城市管理的智慧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却是暴力与掠夺,流浪人员不是街头的小广告,这样整治出的市容市貌其实并不美。

        习近平在其文章《心无百姓莫为“官”》中曾说:“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百姓的事无小事,百姓的尊严同样不是小事,城市要面子,这本无可厚非,种种环境测评、生态指标也是让城市的管理者压力重重。但市容的含义不应仅仅局限于“硬件”的光鲜整齐,以何种姿态对待弱势群体,是城市治理的温度所在,不应被摆在比“硬件市容”更低的位置。流浪者不是城市的污点,城市应该成为他们的避风港,于万众欢歌之时使其同享欢愉,与寒冷饥饿之时使其温暖饱腹,于合法权利遭到侵害之时给予最真诚的应援,最美的城市,最美的市容,理应如此。

        2012年2月,一张“流浪汉笑对烟花”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微笑哥”并不孤单,他和无数在场的市民一样,手中饮料与身上棉衣均没被人抢走,没人嘲笑他的衣着扮相给城市丢了面子,人们从他的笑容中看到的只有尊严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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