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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优秀志愿者候选人:陈志明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11: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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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吉县兴隆镇公益村,提起陈志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人说他“神经病”、“穷折腾”,有人叫他“揽闲毛”,也就是爱管闲事的人,还有人称他是没文化的明白人。他靠死记硬背的方法,将许多法律条文、政策法规背诵下来,再编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讲给群众。开展普法宣传20多年来,陈志明老人身背水壶、喇叭话筒、干粮袋,步行串村,骑车赶集,饿了啃干馍,渴了喝凉水。他忙里偷闲,不辞劳苦,翻山越岭,到群众家里,到田间地头,用拉家常的方式,给群众讲解法律,利用回族群众在清真寺礼拜或婚丧嫁娶等村民聚集的机会,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法定节日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


  陈志明还利用自己在家中开旅店的便利条件,为前来投宿的群众在家中播放VCD光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动物防疫以及计划生育和“少生快富”的有关知识,将自家小旅店办成了名副其实的“法律宣传咨询点”。
陈志明的足迹遍及全区14个县的34个乡镇367个村、328所城乡学校、124个清真寺、1197户农家,他还到过甘肃、新疆等地,行程上万公里,有近15万人听过陈志明的宣传和法律咨询。

  2006年5月,陈志明老人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2001年—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7年6月,被中宣部、公安部、国家禁毒委授予“第二届十大民间禁毒人士提名奖”殊荣。他还被曾被评为宁夏首届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宁夏全区禁毒先进个人,自治区第二届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