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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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10: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贵州大方县新闻信息中心郑吉平摄于本县一农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困地区农民外出打工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在打工的农民中,大部分人的子女正处于学生阶段。这些身为学生家长背井离乡的农民带子女到打工地上学的很少。因为撇开在外地上学的高费用和种种关卡问题不说,农民工大多数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的一年要换好几个地方好几个工种,有的由于企业生产开工不足或当地经济环境等问题,每年中途要返乡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带着孩子一起四处“流浪”。于是,为了方便打工,他们一般选择将孩子留在家里。
通山县是省级特困县,也是鄂南打工大县,全县每年外出打工的农民超过8万人。有关部门就外出打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进行过抽样调查。在被调查的家庭中,由父母一方在家养育孩子的占42%,由祖父母看守孩子的占47.2%,将孩子寄养在亲戚或邻居家的占10%,带孩子外出打工的占0.8%。这样,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就造成了事实上的“单亲教育”、“隔代教育”、“寄养教育”现象。有的家庭,父母一方留在家里,另一位常年在外,留守父亲或母亲的农活相对于两人都在家时更多更忙,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而父母同时在外打工家庭的子女大部分由祖父母照顾,祖孙辈的年龄相差在44岁至70岁之间;再加上这部分农村老年人多半不能读书识字,文盲半文盲的超过40%,往往只能照顾孩子们的生活起居,学习上的事情大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父母同时在外的家庭,还有一部分将孩子托寄在亲戚或邻居家,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些接受寄养的家庭只以确保孩子安全为目标,对孩子的学习一般不闻不问。
在对留守孩子的教育上,主要存在三种形式:一是严厉型。有的家庭父母一方在家,由于忙于事务,没有过多的时间关照孩子,当孩子一旦不听话或犯错时,就大声喝斥,动辄打骂;有的祖父母由于思想观念陈旧,以“书是南山竹,不打书不熟”、“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为信条,往往手段粗暴。二是溺爱型。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有的经济条件较好,在家的父母一方不怎么从事农业劳动,有较多精力花在孩子身上,大都溺爱孩子的较多;有的家长认为,家中只有一个大人,应该给孩子更多关爱,以弥补一方不在家的缺憾,他们对孩子的要求一般言听计从;有的祖父母将孩子们视为掌上明珠,过分疼爱,不讲原则。三是放任型。有的家庭只有父母一方在家,由于精力有限,对孩子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大多数接受寄养的家庭,由于不是自家的孩子,一般不敢大胆管理,怕因此引起误解,影响亲戚、邻里之间的关系,对孩子也往往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只要孩子不出事就行;少数祖父母,由于是“被迫”看管孩子,也无意对孩子进行约束,任凭孩子自由散漫。
在孩子的成长路上,父母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农村中许多孩子短期或长期失去直接监护人,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留守孩子,会因父母不在身边而感到失落、孤独,因没有了信任的倾诉对象而变得自我压抑和封闭,也会因日常生活中没有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而感到无奈和自卑。长此下去,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大问题。
在抽样调查的外出打工家庭子女中,有46%的学习成绩较差,42%的学习成绩中等偏下,10%的学习成绩较好,仅有2%的学习成绩优秀。在素质、品质教育和个性培养方面,留守孩子也存在着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实际上,由于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家庭没有称职的监护人,有些孩子变得任性、自私或性格孤僻;由于监护人的过分溺爱、娇惯和放任,部分孩子变得难以管教,有的经常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有的喜欢打架、抽烟喝酒,有的甚至小偷小摸。
农村留守孩子的教育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与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