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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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10: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杭州10月31日电(童静宜 赵小燕)“华懋集团赚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华懋慈善基金,都属于慈善。”日前,“慈善中国·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暨“华懋慈善爱心行动”启动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华懋慈善基金主席龚仁心将华懋集团比喻为一只会下蛋的母鸡,而这只母鸡所下的每个蛋也即华懋集团所赚的每一分钱都将用于慈善。龚仁心称,他将全力投入慈善事业,完成其姐——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做慈善的遗愿。并且,“我的儿子、孙子都要贯彻此一理念、此一宗旨、此一传统,令基金生生不息。”
纵观世界慈善发展史,捐助从来都是主流。但将整个企业都捐给慈善基金,这却很少见到。即便是以慷慨著称的美国前首富比尔·盖茨,也不是拿出全部财产。在慈善话题被热议和关注的当下,也许华懋集团的创举对眼下发展迅速但却遭遇尴尬成长的中国慈善来说,更多的是借鉴与思考。
中国式慈善遭遇成长的烦恼
慈善救助是中华民族世代相承的传统美德,敬老爱幼、扶危帮困被视为国人约定俗成的一种道德规范传承了几千年。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在过去的五年中发展的速度史无前例。
根据民政部的一组数据显示:2005年之前,除了大灾年份,我国每年慈善捐赠总量大都在几十亿左右,2006年捐赠总量达到100亿元,而2007年达到309亿元,2008年更是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70亿元的历史最高纪录。而在慈善组织方面,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3.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3.9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1万个,基金会1843个。
“跟过去比,中国的慈善确实进步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不可否认,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慈善相比,内地目前的慈善发展水平还是低下的。”
就拿香港为例,同属中华文化圈的中国香港地区,是著名的 “慈善之都”,出了不少像邵逸夫、李嘉诚、龚如心等的大慈善家。在香港,许多普通民众也都热衷于参与慈善活动,各种慈善组织更是多达上千个,遍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慈善机构也主要依靠民间捐款。
据香港青年协会2002年发表的研究,在2000多名15岁以上的受访香港市民中,超过九成(93.7%)的人曾在年内捐款,包括直接将金钱捐给有需要的人士,或通过团体、组织等间接帮助有需要的人。
据相关调查显示,香港有关机构要求慈善捐款的信,平均每一封可以得到60美元约460港元的捐款,这比起美国只有10美元和英国的5美元捐款都高得多。
而根据中华慈善总会2006年统计,我国内地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0%来自平民百姓,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而就算是拥有了80%以上社会财富的大陆富豪在慈善捐赠中的比例也不到15%。
从捐赠比例上来看,内地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富人群体都似乎不太热衷本应兴盛的慈善事业,中国式慈善为何有如此的尴尬,是中国民众缺乏慈善观念甚少行善吗?事实又不尽然。无论是汶川地震还是玉树地震或是其它危机时刻,国人齐心协力雪中送炭的义举又感人至深,更何论有的是更多的民众默默行善而不为人所知。
那么,中国式慈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又该如何解决呢?
创建全民族认可的慈善文化已迫在眉睫
前段时间的巴比中国之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有关慈善的大讨论,虽然众说纷纭,由此而引发的争议也不少。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中,虽然有慈善的文化基因,但这种慈善文化的形态是原始的、朴素的,是建立在个体“仁义之心”、“恻隐之心”基础上的。中国人习惯于做苦情慈善,不幸被渲染得越浓烈,越能打动人心,也越能获取帮助。这虽然出于好意,短期效果也不错,但很难建立起理智、持久、出于社会责任的慈善意识,难以成为全民族的共识。
而在香港,慈善不仅是一项公益活动,更是一项薪火相传的事业,捐赠助人理念深入人心,这已经是香港公民社会的共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内地人追名逐利的多,慈善文化确实还不够强。与‘全民慈善’还有很大差距。”邓国胜表示。
在这次的“慈善中国·和谐社会”专题研讨会暨“华懋慈善爱心行动”启动仪式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长、浙江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促进会会长郑宇民表示,此番华懋慈善基金携手内地慈善机构一起做慈善事业,也是探讨现阶段中国慈善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的一种方式。同时,他也提出,当下的中国慈善需要大家共同认可的慈善文化,需要广受认同的慈善方式和路径。如同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家行为需要受到社会规则和社会文化调整一样,慈善的中国道路也需要启发、引导和传播。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陆颖也在论坛上表示,“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但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他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将慈善之心深入至每一位来宾,继而通过实践去实现“透明慈善、高效慈善、快乐慈善、人人慈善”的目标。
中国式慈善呼唤透明慈善和制度化慈善
中国人并不缺慈善之心,但当下内地普通民众和富人对慈善的热衷程度远低于同是中华文化圈的中国香港地区及西方国家也是事实。
“除了缺乏全民认同的慈善文化,慈善组织体制不健全和慈善法制建设的落后都影响了中国人做慈善的热情”。据邓国胜分析,目前内地慈善组织在资金使用上相对“不透明”,没有具有约束力的法规来制约慈善组织,使得其公信力意识不强。
一项调查显示,人们之所以不愿意捐款,高达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对捐款不放心”,而这些人不放心的原因正是捐款资金使用不透明。
“中国的官方慈善组织需要透明.”邓国胜表示,“因为他们需要募集资金,就必须告诉捐助者每一笔捐资的去处,而为了它的公信力,它必须去落实这个承诺的去处。”邓国胜表示,当下中国的草根慈善发展很迅速,原因就在于一个透明度,“人们相信了,才会出钱。”
而相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较为完善的激励性的慈善制度,国内对慈善事业捐助的鼓励不足也影响了企业和个人捐赠。
根据记者了解,尽管内地也有与香港等慈善事业发达地区相类似的税收减免,包括免税、所得税豁免、捐赠减税等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税制度,但内地的税收减免不仅程序繁冗影响操作,甚至还存在不平等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内地慈善机构并不能共同分享统一的税收政策,企业或个人在慈善捐款时,只有把钱捐给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二十几家慈善组织,才能够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而此外的情况只能遵照一般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这与美国等国在法律上规定对所有慈善组织的免除直接税,豁免核心活动所得税,个人和商业捐赠减税的规定相比,其欠缺是显而易见的。
“立法是慈善的软肋所在。”对此,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陆颖也在论坛上表示,《慈善事业促进法》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工作和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当前正处于起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