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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规界定王健林10亿元捐赠与慈善无关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14: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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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石激起千层浪。即将重建的江苏南京金陵大报恩寺获得地产富豪王健林十亿元捐赠,被涉及捐赠的有关方面称为“中国慈善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个人慈善捐赠”。此言一出,即引发社会争议。王健林十亿元捐建“寺庙文化”是否属于“慈善”,成为争议的焦点。其实,国内首部地方性慈善法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已给出了答案。

开工在即的大报恩寺,偶尔有工人三三两两地走过

  (本报记者 陈江宏 文/摄) 11月的南京秋意浓重,秦淮河水在千年河床里缓波轻漾,两岸的树木红黄相间。穿过明城墙上中华门前的长干桥,金陵大报恩寺的重建工地就在眼前。

  这个受到各界瞩目的重建现场正被2米多高的围墙密实地围起来,连围墙上的窗孔也被砖头封死,行人看不到工地里的任何情形。围墙紧邻着秦淮河南岸,隔河相望的北面即是南京古城的南大门—中华门。一道城门仿佛是一道界线,城门内高楼林立,城门外小巷逼仄。

  时值正午的大报恩寺依然寂静,偶尔会有带着安全帽的工人三三两两出入。在工地门口,依稀能看到经过考古后整理出来的甬道、石碑。在此工作的保安告诉记者,三年前这里就已经完成了拆迁,随后考古队进入,如今考古即将结束,接下来的重建马上就要开始,因为“万达的王健林给捐了10个亿。”

  重修寺庙未被界定为慈善事业

  10亿元就要来了。是商业,是慈善?是夹道欢呼,还是暗含交易?人们给出了多方猜想。有网络声音感叹:为什么对捐款有这么多质疑?难道善事也做错了?

  争议最终归结为:这10亿元究竟能否算作慈善捐款?

  11月22日,当《公益时报》记者就此问题询问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调研员邢和平时,他没有明确表态。结束采访时,他拿出了一本《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递在记者手里说:其实很多问题都可以从这里面找到答案。

  翻开这本《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在第一章第三条里清楚载明:“本条例所称慈善活动,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

  这是国内首个地方性慈善捐赠法规,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慈善法》尚未出台的眼下,社会普遍认为它具有足够的指向性。

  在这部地方性慈善法规里,界定的“慈善活动”未有“文化”或“佛教文化”等项。

  11月28日,北大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锦萍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有关慈善组织能否接受这笔捐款值得商榷。10亿元捐款要“结合该慈善组织宗旨来理解,属于救助范围的才可以。”

  重建公司多处表述与事实不符

  按照公益与慈善捐赠的要求,王健林与南京市政府签订的“捐赠协议”内容应当公开。但公众至今无从知晓其全部内容。

  几经努力,《公益时报》记者依然未能看到的王健林和南京市政府签订的捐赠协议。对此,重建公司——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新闻发言人顾萍表示,不是不给看,而是要到适当的时候,“协议的内容将在未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10亿元捐赠因为王健林的地产商背景、因为大连万达在南京给力的商业布局一度引发了社会的猜疑,有人甚至直言“难除权钱交易之嫌”,认为协议中或许存在其他交换条件。

  虽然大连万达集团发言人称“万达集团不会在重建工地上动一锹土”,虽然重建公司表示“大明文化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不存在任何关系”,“王健林先生个人的捐赠不带有任何附加条件”,“大连万达集团在南京开发的地产项目都是通过公正公平的竞标程序获得的,所有项目都会遵循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取得”。但仍有业界评论认为:“因为看不到捐赠协议的具体内容,两边都是具有商业目的赢利性公司,这些所谓的说明和承诺何以考证?”

  在重建工作中,南京方面将所有对外解读交给了发言人。事实上,发言人所言多处与事实不符。

  11月12日,大报恩寺重建工作中负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南京市文化集团给《公益时报》发来采访答复意见,称“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每年正常通过年审”。

  但记者11月22日上午在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得到确认——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2009年度年检不合格,一年仅有一笔2000元的捐赠。“这实际意味着塔文化基金会的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管理部门相关人士称。

  众所周知,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系由南京市国资集团出资400万元于2007年注册登记的公募基金会,其设立目的即为大报恩寺重建、运营筹集资金。这个基金会的《2009年度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度未开展公益活动,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为零,年度基金会专职人员工资支出为18460元(为2008年终奖金)。基金会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仅此一年没有通过年检,因此并没有被撤销资格。

  此外,南京市文化集团多次表述“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由南京市文化集团、国资集团和秦淮区政府等单位联合出资成立,负责大报恩寺重建与运营。”但发言人顾萍未举出秦淮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具体来源,及出资的准确部门。11月24日,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王跃农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说秦淮区人民政府出资不准确,实际上是秦淮区‘秦淮风光开发公司’出资,另外,多家股东出资中还有民间资本的成分。”

  多位学者指十亿元并非慈善捐赠

  按照《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规定,每年11月第一周为“江苏慈善周”,为此,今年江苏省组织评选了首届“江苏慈善奖”。

  就在王健林豪捐10亿元的几天后,“江苏慈善奖”出炉,因为统计截止为今年6月份,未考量王健林的这10亿元捐赠,但多位参与“江苏慈善奖”评审工作的专家还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江苏慈善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颐认为,王健林的10亿元捐赠不应属于《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所规范的慈善事业,叫“慈善捐赠”不准确,可以说是“公益捐赠”。

  另一位“江苏慈善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吴业苗表示:“把这10亿元捐赠表述为是慈善捐赠是‘不确当的’”。他说:“慈善的对象是弱势群体,重建一座寺庙,可以赞助,也可以政府出钱,但不能说是慈善事业。”

  参与“江苏慈善奖”评选工作的江苏省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严晓明也表示,这10亿元捐赠可以理解为捐赠公益事业,但“是不是慈善事业不好说”。

  金锦萍在分析这笔10亿元捐赠时认为,传统文化保护的确应该属于公益的范畴。她认为,宗教事业尽管没有被具体罗列《公益事业捐赠法》中,但是应该属于其中所规定的“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和《信托法》中所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

  “但是,宗教事业和传统文化保护不属于接受这笔捐赠的慈善组织的宗旨范围之内。”金锦萍说,该慈善组织能否接受这笔捐款值得商榷。尽管其业务范围第(五)项规定:“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这里有“文化”的表述,“但是应该结合宗旨来理解,属于救助范围的才可以”。

  金锦萍认为,在捐赠过程中,王健林可以选择直接捐赠给宗教团体或者宗教场所,也可捐赠给具有宗教事业(传统文化保护)宗旨的慈善组织,同时指定使用目的。而受捐赠的机构需具备“公益性”。“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才是这笔捐款的受捐方,“如果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场所未能获得免税资格,这笔捐款就不能打给对方。”

  重建与扩建之谜

  按照南京当地媒体的披露,从2002年秦淮区政府向南京市政府提交重建报告后,南京市每年都会把大报恩寺的重建工程提上年度重点项目,预计投资额则从2002年时的2亿元人民币,升到2004年的6亿元。到了2006年底,当南京市国资集团表示已经正式接手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时,预计投资已经达到了10亿元。

  现在,重建方表示:“整个工程投资预计达到60-80亿元,历时5-8年。”

  南京市文化集团称,大明文化公司目前的股本为6.1亿元;而且,工程至今尚未启动,并不是因为资金问题,而是对规划设计方案不断论证和完善,更加强调文化传承,强调对明文化、佛教文化遗址保护以及长干里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等。

  据报道,2004年南京市规划局曾公示了大报恩寺重建规划方案,设计单位是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与东南大学建筑历史与理论研究所,领衔学者则是著名的古建筑学家、东南大学教授潘谷西。潘谷西曾通过媒体提出过自己的担忧,因为他在做规划时感到,塔的外形设计要做到原建筑样式就非常困难。此外,在施工中如何保证历史原貌,也是考验这个工程的重要难题。

  南京市有参与前期采访的记者披露,当时,专家学者对重建的担忧主要是:有造假古董之嫌、可能造成对遗址的破坏和观赏遗址的视觉冲突、可能会对明城墙未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造成负面影响。

  大报恩寺塔是各阶层人士期望值甚高的一个项目,而它周围的环境又远远不如“雷峰夕照”的山水环境,因此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学者不赞成重建古代建筑。在南京名城会上,部分专家发言再次强调反对造假古董,都是体现了对滥造古代建筑的担心。

  大报恩寺塔即使是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创新的结构、现代的内部使用空间,但其外观仍然极容易被划定为假古董。

  同时,考古挖掘后,遗址可能范围很大,遗存非常丰富和珍贵,因此可能被升级到市级、省级甚至国家级文保单位,那么遗址的保护和新塔的建设必然要受到《文物保护法》的约束。

  学者举雷峰塔为例,在2002年的建成后,雷峰塔成为杭州的一大盛事,它虽然还了众多人的心愿,但学术界对其的争论至今仍未平息。有同济大学的学者就认为,该塔的原真性受到了伤害。

  世界文化遗产的批准是根据国际通用的保护原则进行的,反对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变成旅游产业,反对破坏遗产真实环境的行为。因此重建大报恩寺塔,必将为明城墙申报世遗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与大报恩寺重建工地隔秦淮河相望的明城墙历经风雨,早已是南京的标志之一。2002年,江苏省将“夫子庙—秦淮河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保护区,这里的一草一木因而备受关注。而有媒体报道称,除了占地规模扩大外,即将重建的“琉璃塔”也将由78米改建为108米,而且“里面还将安装两架电梯”。这些情况,重建方均未予证实。

  涉及“商业秘密”的公益项目

  面对这个已经对外宣传是慈善捐赠的公益项目时,涉及大报恩寺重建的有关方面依然保持缄默。

  几经寻找,记者来到大明文化实业公司。它其实离大报恩寺遗址并不远,坐落在与遗址紧邻的晨光集团一座二层小楼里。安静的小院落没有挂任何招牌,放眼窗外就是大报恩寺即将重建的施工现场——那里已经拆迁完毕。

  大明文化实业公司董事长向记者表示,出示相关资料或发出任何声音,均需与股东之一的南京文化集团联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王跃农亦称,“内部资料涉及公司商业秘密,采访一律通过新闻发言人是上级的决定”。

  大明公司楼下就是专门负责筹集重建善款的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这家公募基金会同样没有任何标志。面对记者关于基金会工作的相关提问,基金会工作人员张扬一再表示“不便透露”,他更一度坚称基金会成立几年来每年都正常通过年审。在他的桌子上,有散落的标明基金会“购买办公桌椅”的发票,办公室的侧墙上,则悬挂着大明公司内部组织活动展示图。

  在大明公司的通讯录里,“基金会”与办公室、工程部、筹资部等众多下属机构列在一起。

  办公室主任王跃农表示,大明公司和基金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两块牌子、两套人马。

  翻阅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年报可见,基金会理事长为南京市国资集团党委书记徐银桂,秘书长周发亮同时兼任南京市国资集团副总经理。而南京市国资集团则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赢利性公司。有江苏省基金会监管层分析人士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按照《江苏省慈善募捐许可办法》,慈善募捐需要行政许可,同时,慈善募捐者必须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具备募捐资质,而大明公司则不可以。

  “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问题”,一位公益研究人士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在大明公司的通讯录里,“筹资部”赫然在列,说明它已经在向社会公众筹集重建款项,这与基金会募款有着本质的不同,如是属于商业性质的募集投资,则有违王健林捐赠初衷,也不符合公益项目的要求,若是属于筹募公益捐赠,则大明公司的做法因为未经行政许可,属于严重的违规行为。而王健林的10亿元捐赠,南京市政府则不可以将其转给大明公司,因为大明公司的设立并非公益性质。

  和众多被公示的环评项目不同,2007年即获得环评批复的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未在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给出的解释是——环评文件可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不便透露。

  面对一系列关于10亿元慈善捐赠的追问,金锦萍认为,宗教事业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对于中华文明意义深远,都应该属于公益的范畴。但是公益慈善事业应该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尽管会有些束缚,但是规范的目的在于让公益慈善更加有公信力和持久性”。

  相关链接

  事件回放:10亿元捐赠

  一个困扰南京市近10年的开发项目,最终被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一个人的10亿元搞定了,真可谓是10亿解千愁。

  11月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在南京举行重建大报恩寺捐赠善款签约仪式,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10亿元人民币,用于南京金陵大报恩寺重建。这是迄今为止,中华慈善总会收到的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款。此次王健林以个人名义捐赠的10亿元,将于今年12月份一次性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由中华慈善总会分三次拨付南京市政府,用于金陵大报恩寺工程建设。而大报恩寺重建工程预计在明年初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青奥会前完成大报恩寺塔重建项目一期工程。

  争议焦点:

  10亿元捐赠让人很难认同慈善本意

  项目资金解决了,不过新的舆论压力接踵而至。到底是赞助,还是慈善?一时间,捐款、慈善、寺庙重建、传统文化保护成为人们议论的又一热点。

  王健林本人在捐赠仪式当天表示,万达还将在南京江宁区和六合区各建一个万达城市综合体。更一度有消息称,南京市在江北浦口区老山风景区周边,配套给了王健林大片土地,不过此传闻很快被南京市有关人士坚决否定。

  有评论称,10亿元重建大报恩寺是在帮政府的忙,捐款很难与商业目的划清界限。而更多的网络声音认为慈善是向贫弱者的捐赠,而非建寺修庙,让人很难认同这笔捐赠的慈善本意。

  关于捐款的质疑,万达集团回应:如果把大报恩寺简简单单理解为一个寺庙,就太狭隘了,它不只是一座寺庙,更是国之瑰宝,中华传统文化的象征。王亦表示,他本人不是佛教信众,巨额捐赠并不是信众的布施,而是盛世之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中华历史文化内涵、带动南京旅游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善举。

  重建千年大报恩寺历经10年招商

  六朝古都南京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特殊地位。“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佛教文化是南京文化遗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大报恩寺是南京历史最为悠久的寺庙,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明成祖时期重建大报恩寺及九层琉璃宝塔,是明代最著名的皇家寺庙,被誉为中世纪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九层琉璃宝塔号称“天下第一塔”。后在太平天国时期大报恩寺与宝塔不幸毁于战火。因此,重修大报恩寺一直是南京人的梦想。该项目在2001年南京世界华商大会上首次推出,之后年年出现在南京市重大项目洽谈会上,在最近历年的《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一项目多次被提及“推进”、“加快建设”,但“好女也愁嫁”,多年努力却不见“夫婿”上门。

  中华慈善总会宗旨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明确界定“慈善”

  《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已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我国首部地方慈善法规。其第一章第三条中写明:本条例所称慈善活动,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本条例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登记成立,以慈善为唯一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第三章第二十四条中写有:在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要求相关组织面向社会开展定向慈善募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