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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当前旱灾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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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民政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贯彻落实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当前受旱灾影响较重的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省救灾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的旱灾救灾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旱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急行动起来,把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细化要求、实化措施、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部署到位,落实到户,不漏一人,不留盲点,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通知要求,灾区特别是重旱区民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当前旱灾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的调查摸底工作。要迅速组织精干人员,走村入户,逐一排查,详细摸底,建立台账,认真了解当前灾区群众的生活现状,主要包括:农作物受灾情况,人畜饮水等生活困难情况,包括需买水或组织送水情况等,切实掌握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省级民政部门要及时汇总、统计、分析本地旱情,每10天向部里报告一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当前旱灾情况和发展趋势,因旱造成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因旱缺水需组织送水的困难人数以及本地救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

  通知强调,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密切跟踪旱情的发展趋势,掌握旱情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程度,做到情况清、数字明,及早制定周密细致的救灾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灾害损失达到本地旱灾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的,要及时启动救灾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旱救灾工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送水、发放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用水,不让一人因旱没水喝。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在分配使用中央安排的第二笔冬春救灾资金时,要统筹考虑当前的旱情,对旱灾区尤其是重旱区要重点予以倾斜,迅速安排下拨,督促发放到户、到人,支持灾区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6号)的规定,积极商本地有关部门,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本地救灾资金的投入力度,有效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第二笔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可用于解决受灾群众饮水和口粮等生活困难,既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发放粮食、饮用水、取水用具等救灾物资;群众自身取水困难的地方,可以用于统一组织送水。要坚持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救灾资金。在资金分配中,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

  (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