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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困境儿童: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10: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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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 3月1日电(记者余晓洁、卫敏丽)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地区儿童……对于那些处于特殊困境中的儿童,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社会各界正在积极行动,对他们寄予热切的关注和爱护。

  流浪儿童是社会特殊群体,他们的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广泛关注。2003年,民政部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权益。此外,我国还在2005年8月开通了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为数万名流浪未成年人建立了电子档案。

  全国妇联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18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达5800多万。围绕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全国妇联重点研究推动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目前,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蓬勃发展,湖北、甘肃等地实施了“留守儿童之家百分之百覆盖行动”“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试点”等一批公共服务项目,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逐步改善,留守儿童及家庭切实受益。

  孤儿是世界上最弱小、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群体。目前,全国有300多所儿童福利院和800多个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集中供养了11.4万名孤儿。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等措施。

  实施中国儿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长计划、建立博爱儿童新村……为了帮助贫困家庭等特殊困境儿童,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到厂矿企业,从人大代表到政协委员,社会各界都在积极行动。

  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时指出,在我国,对于特殊困难儿童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客观条件和自身障碍的影响,特殊困难儿童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这些还需要不断努力来改善。

公益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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