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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成现代化陵园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0: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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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华社电 全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会议3月31日在江苏徐州举行。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此间表示,民政部将以修订《烈士褒扬条例》为契机,施行褒扬金制度和抚恤制度并行原则,通过设立褒扬金、提高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完善定期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等措施,把烈属抚恤工作做充分。

  全国有100多万散葬烈士墓

  据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介绍,包括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在内的各种纪念设施,既是安葬、缅怀和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又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有效载体。目前全国有100多万座散葬烈士墓和7000余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它们的管理仍存在很多问题,普遍规模较小,年久失修。如果不及时加以抢救保护,这些宝贵的红色资源将不复存在。

  孙绍骋表示,目前民政部已经部署在全国开展深入细致的普查,大概在今年六月份完成普查任务。同时,还将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力争把每个陵园都建成功能完备、规模适当、环境协调的现代化烈士陵园。

  保护工程将尊重烈属意愿

  “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抢救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会充分尊重群众的建议和烈属的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便于群众瞻仰,方便烈属祭奠。”孙绍骋说,“工程完成后,各地将及时将其纳入相应管理保护体系,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优抚安置事业特别是烈士褒扬工作的投入力度。他表示,鉴于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情况特殊,涉及范围广,且大多分布在中西部,中央财政对抢救保护工作将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资金数额和补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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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属权益将多元化保障

  李立国介绍,相比1979年,国家先后20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农村烈属从每年72元左右提高到5240元,城镇烈属从每年120元左右提高到8730元。民政部将综合运用普惠加优待、保险加补助、抚恤加救助等工作手段,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调动社会积极性,构建烈属权益多元化保障模式。尽可能改善烈属医疗、住房条件;不断拓展烈属社会优待内容,在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继续实施“爱心献功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