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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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10: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自从去年赶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开展的好时机,修成了这条水泥路,咱村里的娃娃们上学再也不用愁了,大型农机也可以进村入户作业了! ”3月31日中午,春光明媚,肥西县小庙镇北分路村支部书记张良友站在新修成的水泥路上,看着学生们骑着自行车飞驰,心情格外好。
今年被纳入33项民生工程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被农民称赞为“自己掏小钱,政府补大头”,自2009年在我省全面实施以来,正改变过去由于投入不足而发展滞后的村级公益事业面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从“就差钱”变成“不差钱。 ”张良友算了一笔账,这条总长3.5公里的路,加上几座桥,总投资要100多万元,如果仅靠农民自筹资金,不知猴年马月才修得起来。 “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里每人交15元就把事办成了。 ”最终,农民出资4.2万多元,财政奖补36万元,农民筹劳折资近40万元,加上社会捐赠、村集体资金等,小庙镇北分路村集齐100多万元后就忙活着修路。去年10月,道路建成,它改善了北分路村2800多名群众出行状况。
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列入民生工程,今年预计获得至少十多亿元的财政支持,这将更加有力地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0年两年间,全省共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6亿元,村集体投入和社会捐赠资金5.5亿元,农民筹资12.5亿元,农民筹劳折资44亿元,投入总额达88亿元。到2010年年底,全省共有1.46万个行政村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占行政村总数的90%,受益人口472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9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不仅改变了村容村貌,还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 ”来自基层的利辛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证实:“一事一议”项目的议定、民主表决、资金筹集、验收决算等环节,都按规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强化了农民的民主意识、集体意识和发展意识,农民在高度参与中,民主监督的意识逐渐增强。(冯珉)
【政策链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公益事业项目,如安全饮水工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所需资金与筹劳的分配是:农民每年每人筹资不超过15元,农村劳动力每年每人筹劳不超过10个工日;省、县(市、区)根据农业人口数分别按年人均10元、5元以上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中央按规定比例兑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