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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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09: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4月2日,瓷娃娃关怀协会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正在办公。新京报记者 韩萌 摄
3月29日,瓷娃娃关怀协会的新家,广安门外一处居民楼,第一次来了这么多人。其中有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和其他民政部官员,还有北京市民政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北京市民政局现场办公,在写有“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的注册证书上盖章。
2008年5月,王奕鸥和黄如方共同发起创立瓷娃娃关怀协会。近三年里,他们在谋求“合法”身份时屡屡碰壁,也因此在接受捐赠或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时遇阻。
天赐良机“瓷娃娃”
转机源于一场与民政部部长的隔空对话。
3月10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参加“两会”期间央视一档访谈节目,节目现场连线中,王奕鸥和李立国共同探讨民间慈善组织的困境与发展。
身穿白色套装的王奕鸥向李立国道出苦衷——就在去年底,“瓷娃娃”因其工商注册身份,失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而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
两年多来,瓷娃娃关怀协会共筹集到捐款200多万元,帮助了200多名脆骨病患者。但王奕鸥在直播中透露,瓷娃娃的资金50%是公众个人支持,另外则是企业和基金会的资助,资金来源并不稳定。
王奕鸥请求李立国:能否让在工商注册的民间组织,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中,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李立国当即回答:奕鸥谈的两个问题,民政部门应该支持也可以支持。“成骨不全症患者自愿集合到一起,精神可嘉,而且开展活动,显示出相当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管理水平,且现在依托在民政部登记的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下面,(在‘瓷娃娃’注册上)我们是应该帮助的。”
在资金上,李立国说,民政部门可从两方面逐步帮助,一方面是动员社会力量,有专门项目的慈善爱心机构增加爱心捐赠投入。另外,在发展大病和罕见病的医疗救助上,争取制度化。
3月29日,瓷娃娃关怀协会的新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一行亲临考察。北京市民政局现场在写有“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的注册证书上盖章。
同一天,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显示,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成立,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瓷娃娃”们的困境
“瓷娃娃”,是对成骨不全症(俗称脆骨病)患者的称呼,这是一种发病概率在万分之一到一万五千分之一的罕见病,他们像瓷娃娃一样,不小心摔一跤,甚至打个喷嚏,就可能造成骨折。
29岁的王奕鸥是名轻度脆骨病患者,身高只有120厘米,骨折过6次。
两年多来,“瓷娃娃”搬了7次家,“想搬,是因为想换个更大的环境,可以有更多病友过来,我们要开设康复服务。不想搬,是希望有一个固定的场所。”王奕鸥曾表达无奈。
学法律的王奕鸥一直希望谋求一个合法身份,但在现有管理体制下,他们需要先为协会找个挂靠部门接管,然后到民政部门注册。
很多民间组织将这一双重管理模式称为“两个婆婆”,对一个民间关爱组织来说,找齐“两个婆婆”非常难。
2008年5月,王奕鸥开始找挂靠单位的旅程。从市残联到各区残联,他们一个一个地问,但毫无结果。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一直是申请筹备成立三类社会组织的必备文件之一。众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的注册尝试,都在“寻找婆婆”的过程中夭折。
“瓷娃娃”只能走上另一条路。他们向工商局提出工商注册申请,成立文化中心,“我们总需要有一个合法身份,工商注册有好几种形式,其中成立文化中心的注册资金是最少的。”王奕鸥说。
到2009年8月,“瓷娃娃”在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名下正式设立“瓷娃娃罕见病关爱基金”,这也让“瓷娃娃”获得公募基金的机会。但并非所有民间组织都会像“瓷娃娃”一样幸运,据了解,多数只能选择工商注册的民间慈善组织,在申请资金支持时,会和大型基金会合作开展项目,大型基金会则负责项目监管和政治把关。
而这种工商注册的身份,让民间组织无法在税收上享受针对社会组织的优惠政策。
北京调整登记“门槛”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形式。在北京,注册为“民非”的社会组织居多。
按规定,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可申请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团的登记“门槛”规定了会员数量下限和活动经费要求;基金会的“门槛”最低为非公募基金会,要求原始基金200万元。相比之下,“民非”的登记条件最为宽泛。
年初,北京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今年,包括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北京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这也是近两年来,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力度最大的一次调整。
去年5月,北京市民政部门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一站式”登记服务工作机制,即在登记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在此之前,去年2月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显示,中关村园区的社会组织设立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登记,不再需要挂靠。这是北京首次明确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试点。
随后,东城区也提出,由政府授权东城区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统一作为小型、中小型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娘家”,这些类型的社会组织无须自找“婆婆”,登记难度明显降低。
“瓷娃娃”正是通过“绿色通道”注册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截至目前,已有20余家社会组织,通过这种新办法完成了注册登记的过程。”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绿色通道”包括三项承诺: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登记许可事项和为当事人联系业务主管单位。
涉及民生的社会组织,如公益类、慈善类等被纳入服务范围,而且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还可“兼职”主管单位。
“直接登记”被误读
北京这种“直接登记”的做法,在坊间多有误读。
“实际上双重管理的体制并没改变。”北京市社团办工作人员的语气颇有些无奈。
这名工作人员说,一些社会组织误以为今后不再需要主管部门,但按规定,社会组织仍需要对口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
北京市社团办相关负责人证实,目前北京对于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并未真正破冰,但北京作出一些尝试,提高了社会组织完成注册登记的可能性和成功率。
该负责人说,一方面,由民政部门为社会组织“寻找婆婆”的难度肯定小于社会组织自行寻找;另外,对于一些慈善公益类型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也可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由民政部门寻找“婆婆”难度如何?对此,市社团办负责人未直接回答,表示“会通过协调方式解决”。
民间组织“入门”后,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并非脱离政府指导。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近日表示,今后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将按照“一口审批、分类管理、政府监督、扶持发展”的方针。他明确提出将“宽审批、严监管”。
此做法得到李立国肯定。
3月29日,在瓷娃娃办公室里,李立国说,目前北京市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在现行政策法规范围内,从民政部门支持慈善事业的角度,在作为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同时,也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予以登记注册,这种做法有利于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应在全国提倡和推广。
■ 政策展望
民非机构管理制度有望变革
公开报道称,截至2010年底,我国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为44万个,未纳入登记的组织则数倍于已登记的数量。他们活跃在与经济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文化生活相关的极为广泛的领域里。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人士向本报透露,《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改稿已于去年底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他透露,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改稿中,对双重管理体制有所突破,比如学校、医院等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民非单位就要前置审批,对于不需前置审批的民非机构,则进行直接登记。“这与‘挂靠单位’有本质不同”。但最终稿需由国务院公布。
另据《财经》报道,民政部提交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也显示,民政部门可能成为唯一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基金会的注册登记和日常监管。如无意外,新《条例》今年内即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