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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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3日 1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汶川地震后,伴随爱心大潮而至的是中国民间对公益事业透明化的关注和探讨。而近年来屡屡曝出的明星或企业“诈捐门”事件,让中国公益事业透明化的关注视角扩大到个体慈善行为。与此同时,绝大多数的中国百姓都同样扮演过捐赠者的角色。那么,当自己同样参与到慈善行为中时,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实现对慈善行为的监督,推动整个中国慈善事业的进步呢?本期嘉宾就此提出了很多平时被我们忽视的问题,并给出了解决之道。
★精彩语录
慈善透明化的钥匙掌握在公众手里,一定要去行使,如果让权利在睡眠之中就相当于法律没有赋予你权利。——徐永光
认真对待你所捐赠的每一分钱,那就是你要去慈善组织去询问我捐款的去向。——金锦萍
网络公益和网络购物是一对孪生兄弟,互联网会改变公益的透明。——唐彬
★观点1
个人捐款也要关注善款去向
主持人:今天我们讨论捐赠者如何推动公益事业透明化,首先,请金老师先给这个“透明化”一个定义。
金锦萍:透明化是个非常形象的描述,实际上就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也就是要求慈善组织把它的募款、项目运行、组织、财务等信息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给予公开。曾经有一个调查报告,说有50.3%的人捐钱以后不怎么关心钱的去向。这说明我们的捐赠者还是比较盲目的,凭自己的情感,或者在某种情况的触动下就捐钱了,他对捐款的使用效率及安全性,并没有很好的考虑,甚至他的捐款用于什么领域可能都不见得去考虑。这个调查说明,至少有半数的捐赠者忽视了自己的权利。我鼓励捐赠者去基金会咨询有关善款去向,并不是说鼓动所有的捐赠者都这么做,但是我们的捐赠者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只要捐赠者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这么去做了,实际上他们就起到了不断地督促和推动慈善组织透明化的作用。
★观点2
一定找到信任机构否则别捐
主持人:徐老师曾经说过不相信就不要捐款,这是您说的气话,还是经过深思熟虑得出的看法?
徐永光:不是气话,而是很理性的,因为捐款人总是埋怨,说基金会或者慈善机构不透明,不愿意捐款,或者捐了款以后还有意见。我说,首先你一定不要给你不信任的机构捐款;第二,你一定可以找到你信任的机构捐款。而且只要捐款人有这样的理性,就会迫使基金会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从而获取公众的支持。现在捐款人稀里糊涂地捐款,其实是惯坏了一些基金会,同时也破坏了规则。如果那些机构破坏了规则,你这个捐款人又稀里糊涂,最后就更加惯坏它了。权利在捐款人手里,你完全可以投票决定支持谁和不支持谁。
★观点3
慈善界也需要王海式捐赠者
主持人:一个人的力量对于推动公益事业的透明化作用到底有多大?
徐永光:极大。
金锦萍: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是中国政府信息公开也是个人推动的。有一个非常较真的公民,向很多政府机关发出了一个函,要求知道上一年预算是多少,虽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结果呢,还是陆陆续续地收到了一些相关的信息公开。所以说政府信息公开都可以通过我们单个公民去推动,何况慈善这个领域。我一直认为,慈善组织需要有一些像王海那样比较较真的捐赠者。
★观点4
捐款人要担责也要行使权利
主持人:中国慈善事业的透明化,近些年的发展趋势如何?
徐永光:关于信息透明,20年以前在实施希望工程的时候我就提出一句口号,让每一笔捐款的后面都有一双监督的眼睛,所以希望工程20多年到现在发展还很健康。但这些年,中国慈善在透明化和满足捐款人的意愿方面是有些退步。慈善捐赠的行政化色彩越来越浓,被捐款、被慈善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汶川地震捐款760亿,而据清华大学一项研究报告,了解捐款使用方向的只占捐款人4.7%。我觉得这就是基金会、慈善机构的透明化问题,对于捐款人而言,既要承担责任,同时也要行使权利。
★观点5
网络让捐赠意愿获最大满足
主持人:刚刚大家一直在讲为什么不透明,那在如何透明上,不知有什么好办法?
唐彬:我是做互联网支付的,在捐款如何透明上,我觉得互联网天然就是一个透明的大众媒体,比如汶川地震捐了1900万,这笔钱怎么花呢?我让用户来投票,是建一个医院,还是一所学校?钱是放在甘肃还是四川?结果10万名捐赠者里有1万多名参与了投票,这应该代表了大多数捐赠者的意愿。这种自下而上的决定,在互联网里非常方便,而且用户对自己捐赠的每一笔钱可随时查询。互联网可以让信息更透明,让捐赠者的意愿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观点6
小额捐款也可决定如何使用
主持人:大额捐款好监督也可以提出使用要求,那零散的小额捐款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监督呢?
徐永光:可以的。因为你募捐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这个捐款要用在哪里,虽然可能只捐十块钱,但是这十块钱最终会用在某一个项目上的。
金锦萍:当重大灾害发生的时候,很多基金会出来募款,那么这个时候基金会即使不说什么,其实它也隐含着一个意愿,就是说我这次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灾害救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很多善款来的时候途径非常多,你根本弄不清楚是谁捐的钱,甚至很多还是秘密捐赠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捐赠者只是不愿意说明自己是谁,但不代表他放弃了知情权,就是说权利还在,那么这个公募基金会或者公募型慈善机构的信息就不仅要向捐赠者公开,也要向公众公开,任何一个没有捐过款的人都可以去了解捐款信息。
★观点7
曹德旺捐赠加监督值得赞许
主持人:在行使个人监督方面有没有好的案例?
金锦萍:曹德旺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曹德旺先生给扶贫基金2亿资金时,其实就是一个捐赠者要起到监督者作用的例子。曹德旺之所以选择这个基金会,也是在筛选了大量基金会之后做出的决定,因为扶贫基金会说它的信息是完整的、公开的。而在这之前,曹德旺在汶川地震的时候捐了很多钱,但结果令他很失望,他后来选择扶贫基金会,因为他了解到扶贫基金会是一个透明度好的基金会,所以他这个个案可以作为一个好的个案来分析。
★话题人物★
曹德旺:福耀玻璃集团的创始人、董事长。5月下旬,曹德旺为救助西南五省干旱重灾区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2亿元。在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合作的这个项目中,曹德旺设计了全新的制度:扶贫基金会负责善款的下发和项目的执行,而曹德旺则自行组织监督协调小组,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督核查,如在抽样检查中不合格率超出1%,则要按照协议进行处罚;如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2010年11月30日后,账上仍有未能发放的捐赠余款,则将由曹德旺全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