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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养老服务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9日 11: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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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保障,需借助法律法规推进制度建设,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之前,可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台法规性政策。解决机构、设施、人才短缺问题。

  老龄化急剧地冲击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止,遵义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07.7万人,老龄化率14.36%。再过十年,老龄化率将超过20%。未来,我们去何处养老?怎样结合国情、省情、市情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值得认真思考并切实加以解决的急迫问题。

养老服务处于起步阶段

  遵义市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全市共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数6352张,按百名老人均摊仅有0.63张床位。由于管理水平受传统观念和基础条件限制,养老服务仍是最基本的吃、穿、住的物质保障。要提供优质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医疗保健、休闲康复、临终关怀等现代养老理念几乎还是空白。

  遵义市的养老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从目前遵义市老年护理机构发展状况来看,面临诸多问题。首先,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遵义市仅在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等少量县区的社区配置有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托管、照料等设施匮乏,专业护理和紧急援助等服务尚未开展。其次,城区尽管需求旺盛,老年人也有一定消费能力,但护理机构因硬件条件较差,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使得老年人不愿意,家庭也不放心购买这种社会服务。再次,在政策的软环境方面,养老机构面临的问题多。如医疗定点单位的资格认定,政策的财政补贴、内部职称评定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尤其是福利待遇差,一些具有专业技能的人不愿去养老机构就业,使其陷入专业人才短缺的困境。最后,资金困难是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普通问题。目前,除民政部门办的福利机构有为数不多的财政资金外,其他养老机构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运行都十分艰难。

机遇与挑战并存

  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中对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随着越来越多老年人经济收入稳定,“银发经济”将带来商机,政府在直接投资兴办机构承担兜底职能的同时,必须会对民办机构加大扶持力度,亦将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服务事业。

  从扩大内需的角度看,养老服务能够有效刺激消费需求。据统计,2009年遵义市城镇老年人平均年收入为14734元,消费性支出为9363元;农村老年人平均现金收入为3661元,消费性支出为2580元,且老年群体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其他人群的3—5倍。

  国家在近两年内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增供养床位220万张,新增城镇孤老集中供养床位80万张,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老年护理院”,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和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以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这必将有一大批项目和资金落户中西部地区。如经努力,可以争取到一批项目。

  近年来,在国家层面连续出台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黔府办发〔2008〕29号)文件要求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政策层面较过去宽了许多。对推动遵义市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和形成养老服务新格局,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全发展和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只要政策到位,特别是土地税收优惠政策,民间资金愿意投入养老服务业。

  利用好遵义市充足的人力资源,在当前就业岗位较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增加就业。老年人照料对专业护士,特别是普通护工有大量需求,遵义市有遵义医学院、遵义高等医疗专科学校,近些年培养了一大批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同时还有数十万“40、50”人员和农村妇女。遵义市居家养老已取得一定经验,老人住在自己家里,由社区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这种养老服务能得到老年人的响应和群众的支持。按现民政部的要求,居家养老服务中,就业人员与服务需求比例在1:10左右,专业化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2—3张床位就需要一名护理人员,若按遵义市创建文明城市标准的低限百名老人,1.7张床位,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是个不小的数字。

  全市民政系统有一批骨干力量,积累有一定的管理护理经验。另外,遵义市部分县区有较多的企业闲置有大量的住宅、校舍、医院等设施可以维修利用。

构筑覆盖遵义城乡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制度保障,需借助法律法规推进制度建设,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之前,可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台法规性政策。解决机构、设施、人才短缺问题。要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项目安排方面,制定发展,统筹考虑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护理服务条件,形成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和财政补助资金也应将民间非营利机构纳入支持范围。

  遵义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及时转变理念,创新思路,要将养老设施作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积极推动、加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利用好农村危旧房改造这个契机,民政系统要利用好民政部门在每个县级地区建一所综合福利设施的机会。加强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利用好“黔府办发〔2008〕29号”文件已有的一些明确政策,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实现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搭建市(县、区、市)、街道社区(乡镇)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城乡、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

  发挥政府、社会、企业以及个人在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中的不同作用,从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运营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入手,以政府主导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遵义要用4—5年时间,通过多方努力,初步构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养老床位25000张以上,按比例培养一批管护人才。力争总床位数在30000张,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另外,要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逐步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养老机构的准入资质,规范经费服务行为。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建立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实行养老护理持证上岗,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保证养老服务事业良性发展。(■ 遵义市民政局局长 程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