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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署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10: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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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张雪弢) 11月23日,民政部、财政部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对当前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形势进行了分析,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罗平飞,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0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29万人。

  罗平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基层,扎实调研,尽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努力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关于逐步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罗平飞指出,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连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应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时期后,应及时启动低保标准测算调整程序,按规定调整、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王军重点强调了资金保障问题。他要求各地落实好应对物价上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资金,统筹考虑当年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和累计结余资金等情况,按规定渠道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绝不能因为资金的落实问题影响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王军明确要求,中央财政今年安排的抚恤和城乡低保等有关困难群体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这些资金连同地方预算资金今年都要全部执行完毕,切实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负责人以及社会救助、优抚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