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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火灾逃生将成中小学生必备作业 需家长配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10: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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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教育、公安消防部门已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都要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制定家庭火灾疏散预案的家庭作业,以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知识,防患于未然。

  通知明确,这项作业的主要内容是:制作一张家庭每个房间的逃生路线图,确定疏散程序、方法、要求等,并进行演练;学生每学年填写一张“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以督促家庭成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器材。

  通知要求重视新学期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各中小学要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难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等教育;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各中小学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通知强调,要扎实组织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各中小学要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为提高家庭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公安部消防局于12月9日发布《家庭消防应急器材配备常识》。《常识》主要介绍了手提式灭火器、灭火毯、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救生缓降器、带声光报警功能的强光手电等器材的配备及使用常识。

  另据了解,今后三年,我国将通过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等一系列举措,继续全面推进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力争实现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至少有一所示范学校。

  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将强化校舍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严格监督,确保不留“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消防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