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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大陆学者指陈光标散钱是暴力慈善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09: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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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杜志莹

  江苏省黄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一直惯用的“高调现金式”慈善,在1月26日至2月1日到台湾行善期间,受到当地人民抵制。尽管如此,台湾民调机构显示,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对于陈的行善方式,仍然予以认可。但在大陆方面,几乎所有学者都对陈进行了口诛笔伐,称这种方式是慈善的一种倒退。

  正如陈每次高调行善之后总会留下争议无数,这次也不例外。希望在诸多争议中,公众至少可以进一步厘清公益慈善的概念和边界。

  1月26日至2月1日,陈光标率领50余位大陆企业家赴台,捐出新台币近5亿元(人民币1.12亿元),在春节前为台湾低收入户及弱势族群寒冬送暖,每户原则1万元,给贫困者最多5万元慰问金,至少上万人受惠。

  原本,这些慰问金包装成红包,由贫困户排队上台领取,并鞠躬感谢,这种在大陆畅行无阻的“陈光标式慈善”遭到一些台湾人民的反对,称这样做是对受赠人的不尊重,希望善款由台湾的民间组织代为发放,保护受赠人的尊严。

  陈光标显然对其善款由民间组织转发不乐意,称“哑巴吃黄连”,对于连捐一分钱都要高调的陈光标来说,还真是“有苦吐不出”。

  台湾的慈善环境与大陆的慈善环境显然不同,在慈善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将受赠人的尊严和感受放在第一位,捐赠人反而是要对受赠人进行感恩,而不是反过来。

  “如果以丧失受赠人的尊严来获得自己的某种满足,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他明确指出,“陈光标式慈善”是一种慈善的倒退。

  慈善的倒退

  中国裸捐第一人,也是以捐款救难闻名的陈光标,揣了大笔的现金到台湾要给贫困户发红包。没想到却遭到不少质疑。最初几日,可以说是骂声不断,有人甚至要陈滚回去。

  但是骂声并没有阻止陈光标一行的脚步,陈光标依然高调地行善,甚至比原来还高调了,所到之处,各路媒体围追截堵,众星捧月。2月1日,陈光标在离台之前表示,自己已兑现承诺,捐款超过5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并还会组织爱心企业家感恩团赴台,届时会真正的“低调、再低调”。

  原本以为这次可以像在大陆一样高调行善的陈光标,在征求了台湾民众意见后入境随俗,将大部分善款捐赠给台湾民间组织代为发放,只有少部分公开以红包形式捐赠。陈光标强调,下次再到台湾时,会真正的“低调、再低调,符合更多台湾民众的口味”。

  陈光标表示,这次公开发放的善款有8300万元,同时也低调处理了一部分,其中包括台湾一些基金会要求不要曝光的捐款。全部捐款已超过他预计的5亿元。他一定会把台湾之行的欢乐和快乐带回大陆。

  “光标爱心团”过去在大陆行善捐款时,为求过程公开透明,一向不通过其他单位转介,而是一对一亲自交善款给贫困户,直接派发红包。“在大陆的时候,陈光标就已经树立了坏榜样”。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所博士后研究员郭宇宽说。

  “陈光标的做法是对于现代慈善的否定,他的这种慈善方式之所以在大陆还有市场,因为我们现在的慈善总体比较落后。”徐永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光标把慈善倒退到了一种传统的做法,这种做法在世界慈善史上是早已受到批判的。120年前,卡耐基就在《财富的福音》里说,富人的布施式的慈善与其说是伪善,不如说是作恶。

  “实际上,陈光标式的慈善是在养懒,慈善的钱应该用在帮助提高受赠者的能力,让受赠者有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百多年以来,陈光标式的慈善模式在世界上早已被抛弃,在中国之所以还存在,是因为我们的慈善还比较落后,而台湾是现代慈善比较发达的地方。”徐永光表示。

  实际上,很多人对陈光标的做法很不屑,但陈光标毕竟用的是真金白银,他是个好人,但是慈善的方式很有问题。“真金白银不一定这么花,难道用了真金白银就对吗?真金白银难道不应该花的更好一些吗?所以我不赞成陈的做法。”徐永光说。

  这样的散财式的慈善并不始于陈光标,这样的散财,跟随便抓一把钱在大街乱撒一样,除了满足撒钱者的某种心理需要之外,对于穷人没有多少益处。而且,给穷人直接发红包,这样会让穷人养成依赖,对他们以后的生计反而是毒药。

  徐永光认为,在台湾等慈善事业相对发达的地方,陈光标的做法受到抵制一点也不奇怪,“仅仅从慈善的进步和后退的角度说,陈的做法是现代慈善的倒退,我当然是鲜明的不赞成。”

  对受赠人带来伤害

  台湾的慈善环境显然更成熟,陈光标让受赠人排队、上台领红包、鞠躬感谢等方式遭到了部分县市的抵制,有些县市明确拒绝了陈光标的捐赠。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发表声明,她强调慈善是件好情,台当局不会阻挡,但“对于给的方式要照顾到民众的尊严,”希望能以更妥善的方式来处理捐款一事。

  台湾友人建议下,“大陆首善”陈光标台湾行善感恩之旅的捐款方式,在部分县市调整。除了1月29日大陆爱心企业家在台北圆山饭店请贫困户吃年夜饭,并逐桌一一鞠躬发放红包不变。

  陈光标一再强调,大陆爱心企业家在台湾发放红包给贫困户时,一定会考虑贫困户的感受,不会让贫困户排队上台领红包。

  陈光标说,他是抱着感恩的心来台。他就是希望高调,希望有更多人响应回馈社会,让大家做好人、做好事。不过,台湾的民风未必喜欢高调行善,他也决定从善如流,配合台湾方面的政策和做法,发给低收入户红包时,会很低调。

  “我历来是很反感这种让受赠人感恩的慈善方式,你如果以别人尊严的丧失获得自我心理的满足,实现自我的某种优越感,这样的慈善其实是一种暴力。”徐永光说。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朱建刚撰写文章指出,一些基金会和慈善家认为,根本不需要专业的公益组织,直接是拿着现金放到受助人手上,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他们最直接的爱心表达。但是,稍微有点公益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对弱势者的慈善,不但很难改变他们的命运,反而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这样的不平等将不仅仅是物质上,而且还是心理上的。严重一点说,这样的慈善是一种更难以抗拒的暴力。

  每多一位这样的慈善家,弱势者其实更多得到的是一种长远的伤害。

  “我觉得这种慈善方式,我们的传媒界、公众要有一种清醒的意识,这是一种慈善的倒退,还给他赞美,我们慈善难道没有好的吗?在国外,这种慈善方式早已被否定。”徐永光感叹,对于这种历史的倒退行为,他都不愿意再做过多的评论。

  而据一些媒体报道,湖北一些受助的贫困大学生不对富人的资助表达感恩,引发富人不满。业内专家指出,富人慈善需要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捐助不是单纯的奉献,他们其实从中也获得很多:良心的实现、声望以及感动。因此他们也应该有一份感恩的心情。

  朱建刚认为,如果单纯只是强调富人慈善,那么社会的贫富对立并不见得会弱化,因为慈善将会被看作只是富人参与的事,而广大的平民则会被排斥在外,他们和社会的脱离会进一步加剧。如果慈善方式处理不当,体现不到对受助者的尊重,那么这种慈善行为或许会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满和仇恨。

  慈善界应该反思

  此次去台湾做慈善,陈光标说他有三个目的,首先,表达对台湾同胞的问候;其次,想做一些慈善活动,长期以来,无论是大陆发生水灾,还是汶川等大地震,我们都收到了来自台湾同胞无私的援助。所以,我们这次也是感恩之旅,感谢台湾同胞对我们一向的支持和帮助。第三,我们想去台湾交流一下做慈善事业的心得体会,交流下各自的经验,把两岸的慈善事业做好。

  虽然陈光标将他的台湾慈善之行包装的很“伟大”,但还是暴露出了种种问题:除了发红包,陈光标到底为公益事业做了什么?有没有可持续性地帮助困难群体?这些似乎都还没有看到,唯一看到的,是陈光标在发钱,吸引了众人的眼球,“这种慈善方式把公益领域竞争的标准给扭曲了。”郭宇宽说。

  陈光标的台湾慈善行也凸显出了大陆慈善环境的弱点和不足。

  在各种公益慈善的场合,常常会看到捐赠人高高在上,在聚光灯下将捐赠人的善行发扬光大,而受赠人呢,被当成道具,一遍又一遍的向捐赠人感恩,歌曲《感恩的心》常常能在慈善的现场听到。

  在这种“感恩”的慈善文化熏陶下,要受赠人谢恩的传统被发扬光大了,而陈光标们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就是要人谢恩。如今在一些电视台,慈善机构“送温暖”,“群众”感恩戴德的镜头仍常有。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中,陈光标当然不会觉得受捐助者上台领钱有什么不妥之处,而要他们鞠躬感恩很正常。

  在平常的慈善活动中,“我们凸显了捐赠者的位置,那种居高临下的优势,不管从经济上还是道德上,所以我不太喜欢全民公益的说法,慈善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韩俊魁说。

  韩俊魁指出,在一般的慈善过程中,受赠人的表达和声音是被忽略掉了,这是做慈善的人应该值得反省的地方。从公民性的角度来说,这条路径值得去反思,每个公民的宽容、理解、互相尊重,从个体的角度和制度的角度都应该去反思。

  “这是一种慈善家的暴力,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长久的伤害,不能这么做。我们确实要反思,陈光标式的慈善在中国能大行其道,不管是管理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公益慈善界都要反思。”徐永光说。

  尊重受赠人的感受,尊重受赠人的尊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观念,而需要过程和时间,以及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水平上去了,可能会想到捐赠,但是怎么捐?怎样才能不伤害受赠人的自尊心?这些细致的问题捐赠人不一定能想到。

  成熟的慈善事业需要制度的保障,“制度一定会影响文化。”徐永光说。当前,我国的体制还是很强势,这种强势造成慈善现状的不令人乐观,甚至令人失望。“有些慈善机构的背景很强硬,运作不透明,也不公开,而负责任的慈善家应该想办法改变这种现状,用积极的一种态度、用专业化的操作改变这种现状,而不是去做倒退的事情。”徐永光说。

  四个需思考的公益边界:

  1、陈光标式的高调慈善是现代行善方式?

  “陈光标式慈善”是捐款者与受赠者“面对面”,隐含的是对当前政府主导下的慈善机制的不信任,但是民间慈善团体的成熟可以更大程度上保证“善款”得到“善用”,陈光标的台湾慈善行最终也入乡随俗,善款最终也还是由慈善团体代为发放。

  陈光标做的尽管是慈善,但是却离现代公益十万八千里,留给公众的印象不过是陈光标在众人围捧中发红包,除此之外,陈光标式的慈善并没有可持续性,钱发完就完了,对于提升受赠者的能力毫无帮助,甚至,还有可能对受赠者带来负面影响,即依赖性。

  2.王健林捐赠10亿修建寺庙属于慈善捐赠?

  2010年11月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在南京举行重建大报恩寺捐赠善款签约仪式,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10亿元人民币,用于南京金陵大报恩寺重建。这是迄今为止中华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款。

  王健林当时说,捐给大报恩寺重建项目的10亿元款项将于2010年12月份一次性捐给中华慈善总会,再由中华慈善总会分3次拨付给南京市政府。

  从概念上来讲,“慈善”是指私人或社会团体向困难群体进行的捐助,“慈善”在本质上是民间行为。而“南京重建大报恩寺”项目中,“大报恩寺”显然不属于“困难群体”,因此谈不上是慈善事业,且负责重建的单位是南京市政府,因此,有观点认为,王健林的10亿元捐款,是在帮政府的忙,与慈善无关。

  3.曹德旺赔本才能做好慈善?

  2010年,曹德旺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2亿元,按照曹德旺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协议,中国扶贫基金会在2亿元善款中有3%作为管理费,即600万元作为项目的执行费用,在实际操作过中,该项目的操作费用超出了600万,中国扶贫基金会实际对这个项目贴钱了。

  实际上,在曹德旺规定600万元的项目执行费用之初,曹德旺考虑的该成本仅仅是项目的直接费用,并没有考虑到间接费用。

  尽管项目执行费用超标,但是中国扶贫基金会认为,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实施该项目仍具有很大的意义。这个2亿元捐赠执行合同是中国迄今为止问责公益最大的一个对赌协议,曹德旺主动举起问责大旗,这就是该项目最大的意义。

  4.只有成立公募基金会才能做慈善?

  2010年12月3日,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式注册成立,这意味着壹基金终于从一个二级基金成功转为公募基金会。

  壹基金一直想要成为独立的公募基金会,并且一直在为之努力。但是只有成立公募基金会才能做好慈善吗?

  在特定时空中,慈善资源是有限的,公募组织的增多势必会导致更为激烈的竞争。当然,良性竞争有助于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募基金会并非慈善的主要途径。

  在我国,提供给社会公众的慈善途径也有多种选择:直接捐赠、间接捐赠、设立公益专项基金、成立企业社会责任部门、担任志愿者或者公众人物成为慈善组织的形象大使、设立基金会(公募或者非公募)、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法人……各种途径都存在优缺点。从事慈善的人得根据自己的慈善理念、能力、特点和现实可能性主要考量税收政策、行政成本、自身投入等因素理性选择适合自身的慈善途径。

  壹基金“一个人一个月一块钱”的慈善理念的确非采取公募方式不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非公募基金会都要走公募之路,也并非公益专项基金都将转型为公募基金会。因为非公募基金会也具有公募基金会所不具备的优势,诸如在理事会构成的自由度上、慈善公益目标确定上更能符合创办者意愿等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