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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建设老年公寓 以房养老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14: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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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流行歌曲《春天里》让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感慨不已,歌词中唱到“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留在,在那时光里”,表达了人们对未来老年生活的迷茫。

  面对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如何养老的危机,郭松海委员将目光放在了“建设老年公寓”。因此,在本届两会的提案中他建议,政府要为老年公寓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福利性养老事业和老年公寓建设。

  鼓励开发商兴建管理

  根据全国老龄委《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从2010年开始到本世纪中叶,我过将经历老年人口数量的第一个高峰,平均每年净增加老年人口近800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2.4亿人,中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保障已成为老百姓普遍关心的话题。“因此,除了家庭养老保障外,还应该建立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兴建老年公寓就是重要途径之一。”

  由政府为老年公寓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以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将老年公寓住房的布局、数量、规模、设计以及住房产权、体制改革等方面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之中。

  针对老年公寓融资问题,郭松海委员表示,政府要将老年公寓的建设部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定期对老年公寓给予专项财政拨款,在土地和税费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开发商来兴建和管理,吸收慈善机构募捐钱款。而在个人筹措资金来说,郭松海表示,可通过老人的旧房置换、返本销售入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运转。

  民政部制定政策要给力

  在支持福利性养老的布局中,郭松海表示,应由民政部进行“给力”,制定“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优惠政策,使民办福利机构运行成本减少,促进社会福利市场化的进程。

  更重要的是,给予适当优惠、减免税费,积极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公寓,使之与国有福利院、敬老院竞争,还可以促使后者转变机制,在设施建和和服务上下功夫,把社会福利越办越好。

公益关键词:

          

         低碳         艾滋病     戒烟     无偿献血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