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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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9日 1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导读]社会组织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仅3个月,壹基金从“中断风波”(2010年9月)中走出转身公募(2010年12月在深圳完成注册)。今年2月,北京开始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推向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正迎来破冰期。
■ 策划:徐辉 记者:杜志莹 王烨 康婷 张雪弢
社会组织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仅3个月,壹基金从“中断风波”(2010年9月)中走出转身公募(2010年12月在深圳完成注册)。今年2月,北京开始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推向全市。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正迎来破冰期。而深圳、北京的破冰尝试背后,是民政部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放权。“双管体制”何时终结虽难预测,但变革速度有加快之势。
方向渐明,越来越多的草根组织得到官方鼓励。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对话民间组织“瓷娃娃”颇受关注。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时节里,数以百万计的草根组织迎来诸多利好信息。而与之相对,现实中仍有很多困难要逾越,政策实效亦需时间检验。走下去,将发生什么,让人既好奇又期待。
北京放开四类组织登记审批 如何落地备受期待
2月下旬,北京市民政局2011年度工作会议透露,北京将加快社会组织的民间化步伐,公务员等将逐步从社会组织中退出。另外,工商经济类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而无需“挂靠”业务主管部门。
此前,北京曾试点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今后,该制度将辐射到全市范围。
对于北京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实行门槛更低,监管更严的措施,公益领域专家大都表态这是很好的突破性的制度创新,值得向全国推广。但也对在实际操作中政策是否能真正落实感到担忧。
一直出版业内刊物的一家非营利机构的作人员,在看到北京社会组织注册放开的消息后,特意到民政局去咨询能否注册。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该中心不属于放开审批的四类社会组织之一,所以不能登记。此番北京放开审批的四类社会组织是: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
之所以仅仅放开这四种类型的登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田凯教授的解读是,这四种类型都是能够提供公共社会领域服务的社会组织,没有政治敏感性,也没有其他权利的诉求,施行分类登记管理既缓解了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压力,又满足了社会的需求。“这种分类管理是多年来学者所一直倡导的,这次政府能够采纳分类管理的建议很不容易。”田凯乐观地表示,尽管在实施中会遇到各种问题,但这毕竟是一个好的开端。
在得知北京今年将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一系列的措施后,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教授的第一反应是:北京以前出台的“4+1文件”怎么没有下文了?
康晓光所说的“4+1文件”指的是2009年,北京市出台的《社会工作4+1文件》。文件中提出加快推进北京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并特别强调,加快推进全市各类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全市各级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并希望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
而在2009年,北京市委社工委就承担了社会组织“绿色通道”的角色。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曾通过媒体表示,从2009年4月1日起,北京市委社工委推出社会组织成立的一站式服务,成立社团只需要到社会办登记,递交材料,由社会办协调各部门审核申请材料,20个工作日就可以收到是否能成立的回复,如果符合要求马上进入登记阶段,而无需再自己跑腿找婆家。另外,政府还将通过改造、提升、新建一些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来解决婆家难找的问题。这些“枢纽型”社会组织将成为社团的新“东家”,政府通过出钱买服务的方式为其注资,以方便“枢纽型”组织对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这些在康教授看来是“非常有想象力”的规定,也引来当时未能注册社会组织的期待,并获得一片赞扬之声:“春天来了,是个好消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