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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开审理三起涉酒驾车案件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11: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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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北京公开审理三起涉酒驾车案件

  中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马喆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昨天分别开庭审理了陈家酒驾车祸案、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案以及高晓松醉驾案。“醉酒驾驶”的危害性通过刑事审判的方式,给违法行为敲响警钟。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9日凌晨5点36分,被告人陈家醉酒、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长安街上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多车相撞、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辩护人应以“交通肇事罪”对陈家定罪量刑的意见,公诉人坚决予以反驳。

    公诉人:在公安部明令禁止的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中,陈家就占了四项,酒驾、超速、强行超车和违反交通信号,客观上其行为也直接导致撞飞了被害人陈某驾驶的菲亚特轿车,试问,这样的行为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又是什么行为呢?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对于受害人家属提出的六百零八万多元民事赔偿,被告方表示,在已经支付了66万多元之后,又达成了另付300万的和解协议。陈家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弥补自己的罪过。

    陈家:我真的知道自己的错误,我现在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李俊杰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高晓松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高晓松没有为自己辩护。

    高晓松:我有的全部就是忏悔。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驾车上路就是对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生命极端的不负责任。

    另据公安部交管局昨天提供的最新数据,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的半个月,全国共查处醉酒驾驶2038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5%;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7.8%,法律教育和警示作用初步显现。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目前646件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占案件总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