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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女童事件遭法理之惑 虐童父母或逃过制裁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10: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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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夜,饱受生父和继母虐待的童童随生母返回香港,喧哗一时的"番禺虐童"事件终于用一个还算幸运的结果尘埃落定,但由此引发的儿童保护机制的拷问却硝烟未定。

  据广州碧桂园"关爱儿童中心"的一位理事透露,该中心早在几个月前就接到了关于这个孩子的举报,但几次去家中寻访均未果。

  被虐待中的童童必须采用跳楼逃生的方式,才能引起广泛关注,如果她没有鼓起勇气从阳台跳下,是不是直到饿死都得不到保护?最终通过生母的介入,让童童得到了香港福利机构的照顾和家庭的温暖,但如果她没有一个愿意管她的生母,如果她没有香港户籍,她的命运又该何去何从?

  童童已经赴港,但她瘦小的身影给广州留下的拷问和疑惑并未消散。南方日报记者力图通过透视这起虐童事件,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揭开解决虐待儿童问题面临的诸多困境。

  ◎声音

  @梁树新(知名媒体人,天涯社区运营总监):讨论童童受虐事件,我的观点是,1.必须加大针对儿童保护的立法,且法律要更有可操作性和震慑作用;2.完善社会福利和救助机制,让弱势儿童有第二个家;3.政府和社会要鼓励和支持民间公益组织的柔性介入,培育像广碧关爱儿童中心这样扎根社区的NGO组织。

  解救之险民警"强留"儿童赢好评

  童童的事情能圆满解决,过程却不是一帆风顺,这个受虐待的儿童被发现并曝光,或许只是一个偶然。

  7月7日,她从被关阳台跳下,在便利店偷东西吃时,被店员发现并报警,随即被派出所民警收留,南浦派出所的民警见她身体瘦弱得不似人形,拒绝了当晚前来领人的童童生父和继母,按童童继母的说法,民警"强行带走"了自家小孩。

  一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说:"将有家庭监护的流浪小孩收留,这样的做法是很少见的,因为一般的小孩出走,警方会更多采取劝说调解的方式,大部分小孩最终都会被送回原家庭,童童是外表上明显受到了虐待,才引起了警方的足够警觉。"

  童童是幸运的,在她"逃亡"当天并没有按惯例,警方与父母协调后送回,而是被派出所保护了起来,童童的生父继母当晚与派出所民警沟通到凌晨。警方这样的举动曾在网络上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然而一位网友指出,如果在童童的父母与警方沟通后被送回了原家庭,那么童童的事件就不会曝光,难以想象童童回到家中会遭到怎样的对待?在这样的处理方式下,究竟还有多少受虐儿童被隐藏在秘密中?

  救助之难只有孤儿才能被收养

  事发当晚,童童在当地居委会和妇联的工作人员协调下,送往了番禺区救助站。按照有关规定,救助站只能住10天,10天之内必须要决定童童的去向,而由于童童的监护权属于她的生父,因此很有可能再次被送回被虐待的家庭中。

  此时,有很多社会热心人士,包括广碧的邻居都提出要领养童童,然而记者咨询有关规定后得知,像童童这样的儿童是不能被领养的。

  武汉市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收养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必须未满14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儿女的,方符合收养规定。但童童父母的监护权并未被剥夺,本人也不是孤儿,让邻居收养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在救助站只能短暂居住,儿童福利院无法收留,邻居暂时领养也不可能的情况下,童童若不是有一个身在香港的生母,几乎难以逃脱被送回原家庭,继续生活在受虐待环境中的命运,除此之外唯一的可能就是通过法律手段,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

  法理之惑虐童父母或逃过制裁

  要剥夺其父母对童童的监护权,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走诉讼途径。记者咨询广州市德立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杨天和得知,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除了重伤或者致死的,虐待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受到虐待的儿童要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父母犯罪,或者由其他近亲属代为起诉,通常出于亲情羁绊,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很少。"

  童童的事件曝出,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怒,网友们"人肉搜索"出了童童生父继母的名字资料,试图到法院去起诉,然而实质上,网友们包括检察机关都没有起诉童童父母的资格,唯一能起诉的只有童童的生母,但其生母经过了这一遭混乱早已没有继续纠缠,虐待童童的生父继母很有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杨律师进一步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受能力、亲情等因素的影响,儿童或者其近亲属一般不会到法院控告父母犯罪,"一个几岁大的儿童如何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很多儿童的监护人本身就是施虐者,他又如何会自己起诉自己?"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对于不尽责任的父母,或者有问题的家庭,法院可以判决儿童监护权暂时由家长转移到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儿童照顾机构,直到家庭的状况有所改善为止。但杨律师指出,即使童童的父母被起诉收监,其出狱后还是拥有对童童的监护权,童童也只能再次回到家庭中,因为我国并没有建立对有虐待行为的父母监护资格进行限制、甚至是剥夺的制度。

责任编辑: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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