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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下称《规划》)近日发布,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有关“拥堵费”的条款。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出台拥堵收费管理政策、配套措施,并重点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拥堵收费监测评价系统等。
随着中国社会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许多城市的交通遭遇到了严峻的挑战。日益拥堵的道路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更严重损害了社会运行效率,给社会经济运行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虽然北京、广州、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已经采取了摇号、拍牌、尾号限行等各种治堵措施,但城市的道路拥堵状态依旧未得到有效地缓解。此次,北京将征收拥堵费、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纳入“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中,可谓是对城市拥堵的重拳出击。
应该承认的是,通过经济手段调节私人出行选择,在特定时段内对重拥堵地区征收拥堵费,对于缓解现在的交通压力,提高出行效率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新加坡、伦敦等大城市,对部分区域收取“拥堵费”、“排污费”等,确实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就我国的现实来说,开征拥堵费,在限制私车权利、提高私车成本以减少拥堵的同时,也当注意几个前提,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的平衡。
一者,征收拥堵费不能只针对私车,而放任公车;只盯着私权,而放任公权。众所周知,目前国内的公车数量已经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路上随处可见的特权车给道路无形中增加了很大压力。要治堵,就不能只限制私家车,而不控制公车的数量和使用。具体到征收拥堵费,也当处理好公车和私车之间的平衡。公车的消费是由纳税人来承担的,如果对公车征收拥堵费,难免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做好公权和私权的平等,如何兼顾社会的公平是决策者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
二者,必须加大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眼下,国内大城市的公交线路网织得还不够密,存在坐车换乘不便,候车时间较长,高峰时段过于拥挤等问题。糟糕的乘车体验,让很多人宁愿堵在路上,也要想办法买车。要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除了降低公共交通出行的成本外,还应加大对公共交通工具的投入,扩大路网的密度,缩短候车的时间,同时开辟“公交”专线,提高公交的运行效率,如此才能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三者,必须以惠民为根本,对征收的费用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北京正在研究制定的拥堵费征收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出台拥堵收费管理政策、配套措施,并重点建设交通拥堵收费管理系统、拥堵收费监测评价系统等,这体现了有关部门科学审慎的态度。从根本上来说,治理交通拥堵的目的是便民、惠民,衡量一项治理措施的好坏,应该以有利于市民方便快捷出行、且不增加大多数市民负担为标准。对征收而来的拥堵费,也应在保持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用于提升交通运输能力,完善交通服务,促进公共福祉。
此外,应在城市建设过城中做好城市规划。当下,造成城市拥堵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规划不合理,资源过度集中。只有将城市的交通发展规划和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结合在一起,整体规划调整好企业、医院、学校、政府机关等布局,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减少特定区域的交通压力。由城市规划不周全造成的交通拥堵是当前大城市必须反思的问题,也当是二、三线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
城市的交通规划和治理措施,无论是用行政方式调节,还是以经济手段平衡,都必须充分尊重民意,以惠及城市大多数公众的出行利益为根本。只有坚持这个根本,才能防止公共资源变成少数人享用的资源,才能最大程度的兼顾社会公平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