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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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青年志愿者们在残童康复之家与残疾孩子们嬉戏。孟宣摄
北京安贞社区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在超市体验购物。孟宣摄
台风“海葵”来袭,江西省景德镇预备役人员驾驶冲锋舟在乐平市车溪河为临港镇港边村被困群众运送救灾物资。 人民视觉
构筑 “最后一道防线”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家住山东省荣成市寻山街道的51岁居民赵玉刚没有想到,不久前全市刚刚开展农村低保评审活动,自己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丧失劳动能力而被评为低保对象。他感慨地说,是全村的群众代表投票选的他,这在往年想都不敢想。
这是荣成市民政部门打造“阳光低保”探索实施“户代表评议制度”带来的新气象。
民心大于天,和谐在人间。不断健全的社会救助制度已经深深扎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壤,正以实际效果彰显“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
十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实现了从临时性、单一性社会救济向制度化、综合性社会救助的历史转型,救助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
温暖人心的数据,构筑起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各项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大幅提高。从2002年到2011年,城市低保对象月平均保障标准由148元提高到288元;农村低保对象年平均保障标准由2007年底建制时的840元提高到2011年的1718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2006年的1608元提高到2011年的3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224.5元提高到2470元。累计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287.2万人次。从2009年起,中央连续三年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群体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355.6亿元;各级财政救助资金年投入总量从172.3亿元增长到1647亿元。
各项救助制度的配套衔接切实加强。全国143个城市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建立了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