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央视网 > 公益频道 > 新闻动态

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3年05月22日 16: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中国文明网

公益广告欣赏

 

  六、确定表彰名单

  1.将每位候选人网络选票、纸质选票的得票数相加,计算得出该候选人的社会公众支持率;同时,计算出每位候选人在“万名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支持率。将社会公众支持率、“万名公众代表”支持率和评委支持率分别按照30%、30%和4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列出排名顺序。

  2.为充分体现评选表彰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总政治部推荐的候选人在五类全国道德模范中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可有3名入选,入选每类全国道德模范的人数不得超过1名。8月下旬,全国活动组委会据此原则,对照入围候选人最终排名顺序,确定全国道德模范建议名单。经评选未入围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

  3.全国活动组委会将全国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报中央文明委审定,主办单位作出表彰决定。

责任编辑:居福

热词:

  •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 channelId 1 1 1
    860010-11210502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