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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已出台,长沙市残联近日转发了相关文件,其中贫困残疾大学生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资助。
根据《办法》,从2012年起,当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大学生子女,按学习层次不同分别获得1500—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残疾人大学生按专科学生3000元/人,本科学生4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5000元/人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按专科学生1500元/人,本科学生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3000元/人资助。
申请对象可于每年9月30日前登录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网址http://www.hndpf.org),填写《湖南省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并于10月15日前持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审核。
其他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仍按《关于对我市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就学给予补助的通知》规定的标准结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