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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硕士博士年限放宽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5日 15: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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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保部等部门发布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1年度计划招考1.6万余人,并且首次将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论坛) 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
岁以下,比以往放宽了5年。
  2011年度国考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15日至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www.scs.gov.cn)报名。
  公共科目笔试定于12月5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1  00个名额专招“村官”等人员
  此次招考涉及137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计划招考1.6万余人,比2010年的15526人有所增加。中央机关(不含省级以下直属机构)还专门设置100个录用计划,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此外,将试点在海关、国税、铁路公安等直属机构县级以下职位,积极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进行考录。
  应届硕士博士年龄放宽5年
  在过去的招考公告当中,对年龄的要求一直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次的公告当中除了这句表述之外,还增加了“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说明。
  据了解,应届硕士生和博士生是报考公务员的重要人群,但是不少研究生因为是工作若干年之后再入校深造,因此毕业时年龄已经超过35岁。此次对这部分人员的年龄放宽,对于很多大龄考生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实习见习可算基层经历
  明年的国考再次向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倾斜,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将从2010年度的70%提高到85%以上。
  公告对“基层工作经历”的定义进行了详细解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
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据了解,将高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经历纳入基层工作经历的范畴,在国考的招考公告当中还是首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