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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公考考生 报考方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1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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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茹冰)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15日发布补充公告,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名,需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考生应将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公章)书面传真至招录机关,同时将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考生可向招录机关咨询资格审查结果。
  据了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需于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同日还发表了题为《诚信报考 从我做起》的致考生公开信。指出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影响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苗头和倾向。有的考生提供报考信息不实;有的考生不注重工作学习中的日常积累,轻信、寄希望于考前一些所谓的“精品”、“冲刺”等高价培训班;有的考生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更有甚者借助非法集团、高科技作弊等手段获得所谓的“真题”和“答案”,扰乱考试秩序,败坏公务员录用考试声誉。希望考生能够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