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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标:做公益不耽误挣钱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1日 16:42 | 进入爱公益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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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消息 2009年9月6日,在“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率队奔赴前线救助灾民的陈光标说,“做公益不耽误挣钱”。

陈光标:做公益不耽误挣钱

  2009年9月6日,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暨“全国优秀公益人物”表彰会在北京举行。图为“全国社会公益之星”陈光标发表获奖感言。新华网范云波摄

  陈光标是在获得“全国社会公益之星”奖之后做出上述感言的,在回答主持人“做公益耽误你挣钱吗?”的问题时,他说:“做公益不耽误我挣钱,公益做的越多,挣的越多”。他还表示,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和政府分担重量,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2009年9月6日,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暨“全国优秀公益人物”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刘学军、王昌松、阿尼帕·阿力马洪、赵本山等10人获得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奖,吉林辛文助学会获集体奖,包陪庆等20人获“全国优秀公益人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