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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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记者18日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这个省实施“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开发8000余个公益性岗位,帮助残疾人就业。
据介绍,黑龙江省大力开发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力争到明年3月底前,分两期安置8600余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据了解,这次“助残就业爱心工程”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由黑龙江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共同负责开发,按照“因人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包括各级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街道、社区残联专干、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等六类岗位。
“助残就业爱心工程”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水平为黑龙江省人均待遇水平800元左右,地区间有所差异,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用工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安置人员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据介绍,凡是户籍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持有城镇户口和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女性年龄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可以按程序申请岗位。
据了解,2010年,黑龙江省城镇需安置就业人员约155万人,其中,有就业能力的未就业残疾人有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