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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捐赠是向社会分红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09: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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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时报11月1日讯 (记者 陈江宏) 对于首次提出的“干股”理论,陈光标说,这是他把多年来的言论进行提升,是发自内心的认识。陈光标认为,“中国的富人要是能向陈光标学习,那中国的贫富差距基本就没有了。”

  当陈光标坦言自己还在寻找第二个陈光标之时,10月27日,一个极有可能成为陈光标第二的企业家突然出现在人们眼前。“在我有生之年创造的财富,都要捐献给慈善事业”,在东莞十大慈善人物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上,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思模一语惊人,“我要裸捐”。

  这是中国继陈光标之后,第二位公开表示裸捐的胡润富豪榜的上榜富豪。2010年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上,何思模的财富达到14亿元。

  就在一天前,陈光标刚刚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向福建台风灾区捐款100万元,据他本人透露,预计今年他的捐赠额将超过3亿元。

  与此同时,陈光标还将自己多年来慈善经验加以总结升华,提出了富豪慈善“干股”论。10月26日,他首次向《公益时报》记者进行了讲解、阐述——企业家捐赠就是在向“干股”分红。

  年底前还将再捐一亿

  “预计到年底,我再捐1亿应该也不是问题。”10月25日,陈光标再出豪言。

  此前,2009年,江苏黄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4.1亿元,用于捐赠慈善款项超过3亿元。今年,江苏黄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先后向西南抗旱、玉树地震、舟曲洪灾等灾区捐赠,再加上此次向台风“鲇鱼”福建灾区捐款100万元,今年累计用于慈善捐款超过2亿元。

  除了救灾、济困外,陈光标将捐赠的视角放到了青年创业上。从去年开始,他一共借款2700万元给23家中小型企业,并捐赠了3000多万元给江苏、四川、云南等地的一些创业者,大多集中在IT科技领域。明年他还将拿出2亿元来支持青少年创业。对于那些成功的企业家,他更是连连呼吁,应该给刚刚起步的企业一些帮助,大手拉小手,支持年轻人创业。

  努力寻找第二个自己

  “像我这样的民营企业家全力做慈善的,在中国很难找到第二个,我正在努力寻找第二个陈光标。”10月26日,在谈到民营企业家做慈善时,陈光标对《公益时报》记者如是说。

  “现在很多富人都在收藏字画、古董和黄金,我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兴趣。就算是再值钱古董打包给我,让我来收藏,一百块钱一斤我都不会要的。”陈光标中气十足,“我们手上掌握的财富到底是干什么的,这是我要请富人思考的地方,为什么要把财富浪费到这上面,为什么不去西部搞开发投资,不去扶持青年创业,去实现人生的财富价值观,毕竟一个人几十年一眨眼很快就过去了。”

  而据媒体报道,此刻明确表示要跟随陈光标“裸捐”的广东富豪何思模,和陈的经历十分相似。二人都是农村苦孩子出身,幼年饱受疾苦,全靠个人打拼,对自己的子女不宠不娇,都鼓励子女各自发展,为人亲近,凡事亲力亲为,多年持续关注慈善。而据何透露,他想要裸捐的念头实际上在2009年,在易事特成立20周年时,他曾给所有员工写了一封信,上面说在其有生之年创造的财富,都要捐献给慈善事业。

  何是否能成为第二个陈光标,人们尚不得而知。但他自己承认,自己确实是受到了陈光标的影响,非常认同陈光标的思想。

  对此,陈光标一言以蔽之,“中国的富人要是能向陈光标学习,那中国的贫富差距基本就没有了。”

  首次提出富人捐赠“干股”论

  多年的潜心慈善,陈光标早已认为自己捐的不仅仅是钱,更是是一种理念,这个理念就是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缩小贫富差距,唤醒很多人对金钱衡量人生价值的观念。10月26日,他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经过多次提炼,他本人将此总结为富人捐赠“干股”论。

  何为捐赠“干股”论?

  对此,陈光标解释,企业家在经营活动获得财富的过程中,还有一份看不到的支持,就是来自政府、群众、社会、大环境的支持,这些都是企业发展中的不可或缺的因素,这些无形的支持就是无形的股份,给企业创造和谐气氛和好的法制环境。他将这份支持视为企业在财富发展过程中的“干股”。因此,在企业发展壮大后,就不能忽视这种支持,企业家向社会的捐赠就可以看做是在向干股分红。

  陈光标表示,企业家创造的财富不仅是其个人所得,更与国家与社会息息相关,“有企业家认为自己依法缴税、解决员工就业问题,就是最大的慈善,这个观点是非常错误的。缴税是国家的法律制度,法定强制,你不交税就要抓人的。”

  陈光标展示着他一如既往的激情,“虽然捐赠是自愿的,但企业没有员工的创造哪有今天的财富,工资仅仅是员工劳动应该所得,因此企业在创造净利润的同时,不拿出来做慈善肯定是不行的”。

  对于首次提出的“干股”理论,陈光标说,这是他把多年来的言论进行提升,是发自内心的认识,期待能够得到业界重视,今天的中国每个成功的企业家和富人手上掌握的财富是和国家好的环境、群众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企业的股份中多少肯定是有人民群众的干股的,因此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股份定期分红回报社会是理所应当的,没有推卸的理由”。

  千万元利润拿出20%回报

  对于“干股红利”所占到的企业净利润的比例,陈光标也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人民的无形股份红利起码要占到企业家净利润的20%,也就是说我陈光标今年挣了1个亿,起码有2000万是人民群众的干股创造,这2000万要重新回馈给社会。”

  他对《公益时报》记者表示,20%的比例是比较合适的,他以一千万元利润为底线,企业年纯利润一千万元以上的干股分红比例应为20%,企业年纯利润在1千万以下的可以10%作为干股分红比例。

  对于这个比例,陈光标称身边的朋友都对此表示了支持。陈光标有些得意地说,身边的很多企业家都支持他的说法,也有很多人在这样做,大家都告诉他,捐出利润的50%有些困难,但是20%是没有问题的。就在几天前,南京的一位女企业家捐赠出了3000万元,在现场她表示自己的捐赠就是受了陈光标的影响,“这个企业家我都不认识,但是她自己说了捐出20%、30%是没有问题的,正好与我的这个理论吻合。”陈光标表示,“干股”理论说的是企业按每年进行回馈,如果企业做得好的话,就应该每个月、每个季度都要回馈,“因为渴望得到救助的人无时不在等待。”

  当然,陈光标本人的捐赠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比例,据他透露,多年来的捐赠总额已经近14亿元。他最后表示:感谢社会、政府、民众对我们的支持,拿出净利润的相应比例回报社会,为国分忧为民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