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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慈善基金助力公民慈善成长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0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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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首个个人慈善基金――刘柏权基金在常平镇挂牌,市民政局为该个人慈善基金组建进行现场授牌,宣告其正式成立。

  东莞成功地举行了城市首个慈善日活动。但在我们看来,首个慈善日成功测试的尺度并不仅仅在于募集慈善资金的创纪录,更在于公民慈善理念的深化,特别是个人慈善基金的建立和运作。于东莞而言,基于自觉自愿意义上的公民慈善的成长,才是东莞慈善事业更为久长的动力,才是东莞建立慈善城市更为稳固的基石。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当下,公民私人慈善行为还表现为相当程度的被动性,由于自觉自愿的动能不足,运动式的慈善活动居多,表现为大灾大难时公民慈善意愿高涨,而日常慈善乏人问津;政府动员式的慈善过多,许多慈善活动都要仰仗行政权力的层层发动来展开。这常常令我们发出感叹,中国人不愿慈善。其实,怜悯之心仁爱之心人皆有之,公民慈善状态不佳,与其说是中国人不愿慈善,莫不如说我们不会慈善。也就是说,慈善制度供给不足,组织创新不力,更可能是慈善难以根植于民间社会的主因。

  让我们感到喜悦的是,慈善日前夕,东莞公布了一个新制度:捐助200万元以上,即可建立以个人名义命名的慈善基金。而在慈善日举行之时,多个富豪也表态将捐资建立个人慈善基金。如今,刘柏权基金终于开张运行,务实的东莞人在公民慈善制度创新上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不同于富豪们每逢大灾大难时的钱财发放,个人慈善基金是常态化的慈善组织,通常作用于既定常规的慈善项目。而且,慈善基金通过运作也具有增值功能。从管理架构上看,不仅富豪本人参加项目运作,还将邀请各方人士形成具有咨询和监督功能的机构,提升了慈善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不同于政府系统的慈善组织及其组织的慈善活动,个人慈善基金更多地彰显了公民个人的意愿,体现了慈善的自愿性,高度表达了公民个人自觉自愿地进行慈善活动的心志。可以说,个人慈善基金是在当下制度环境下公民慈善最好的组织形式之一。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非官方的公益和私人慈善机构,是社会慈善发达的必备要件。刘柏权基金的成立将产生示范作用,在运作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带动其他东莞富豪加入个人慈善基金的行列,以东莞富裕程度和富豪数量之多,相信这样的个人慈善基金将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更重要的是,慈善从来都不仅仅是富豪的私人事务,更是全体公民的公共事务。富豪们的慷慨和成功运作将放大慈善的仁慈功效,相应地拉动公民慈善的成长。在这个意义上,东莞个人慈善基金的大量涌现将助力公民慈善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