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三岁女童被母虐伤进京求治之救助】
5月19日,浙江德清县志愿者协会义工分会义工孙林华得知益益情况后,组织义工为孩子护理,捐赠衣服、尿不湿等生活用品,并在网上发布益益的消息。
摇篮网志愿者、关爱受虐儿童救助团体发起人Mary在上海看到益益消息后,与德清县政府办公室、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想让益益到杭州进行治疗。
6月26日,“宝贝回家”公益机构杭州志愿者“战斗机”将益益接至杭州万事利医院治疗。10月底,益益从昏迷中苏醒,双眼仍无光感。
考虑到北京天坛医院和宣武医院在神经外科方面较知名,11月20日,“战斗机”与儿希会取得联系后,乘飞机将益益送到北京。儿希会主任张雯说,儿希会是救助益益的“第四棒”,将负责她在京的医疗救治。
希望设受虐儿童救助机构
关爱受虐儿童救助团体发起人Mary,从5月底开始介入益益的治疗和救助。Mary说,在针对受虐儿童的救助上,存在制度上的缺失。
Mary说,志愿者们担心的是,受虐儿童即使身体恢复,回到父母身边后,是否还会继续受到虐待。对受虐儿童,应由父母继续抚养,还是由专门机构接收,是一个在伦理上存在争议的问题。
“福利院只能接受失去父母的孤儿。”Mary说,希望能有专门针对受虐儿童的救助机构和专项基金,对受虐儿童提供帮助。
如继续被虐可考虑亲属收留
儿童心理学博士唐红说,益益目前受到的创伤对她来说是个较深的记忆,孩子今后的发展取决于将来受到的对待。如果身体恢复不及时或仍处于受到伤害的状态,将不利于孩子成长。
唐红说,对儿童来说,家庭是最天然、稳固的联系,若父母能给她一个温暖的家庭,能帮孩子恢复以前的状态。若父母状态依然不好,不宜进一步抚养,则两害相权取其轻,为避免进一步伤害,可由孩子其他亲属收留,或在家属许可又有相关机构愿收养的情况下,再决定孩子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