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爱公益频道 > 公益资讯 >

大量精神病患者缺乏有效监管 伤人事件屡发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15: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大量精神病患者缺监管“散落民间”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单薄

  精神病患者伤人痼疾需社会各方合力消除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连续发生多起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此类事件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原因仍在于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医治和缺乏有效的监管,以致给社会秩序及患者自身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尚需相关部门、社会、家庭各方联合采取有效措施,方能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又见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

  “你们都走开,谁过来我就砍死谁……”

  今年9月3日10时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余丁乡余丁村村民蒋某因间歇性精神病复发,出现狂乱状态,手持剪刀和铁铲冲出家门,追赶村民,乱扎乱刺。因事出突然,很多村民毫无戒备,两名村民被打成重伤,另有多名村民受轻伤。

  因蒋某丧失理智,村民不敢靠近,只得四处躲避,余丁村一时乱作一团。公安部门迅速出动,但无法展开有效行动,有关部门随即请求武警出警支援。

  当天16时20分,武警中宁县中队官兵携带应急器材赶赴现场,将周边群众疏散开,摸清蒋某所在位置后对其进行规劝,蒋某见到官兵情绪更加激动,挥舞凶器嘶声狂喊:“谁敢靠近一步我就刺死谁……”并爬上一间土坯房的屋顶,抓起砖块扔向官兵。见此情况,武警官兵兵分两路,伺机实施抓捕。16时55分,蒋某注意力开始分散,在屋顶上坐了下来。此时,一路官兵故意露出行迹,吸引其注意力,另一路官兵迅速爬上房顶,从蒋某身后接近将其手中的剪刀夺下,两路人马协力将其制服,随后蒋某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月16日上午,永宁县一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一辆轿车停放路边两天无人认领,希望民警能来查查这辆“神秘”的车。

  警方通过对周围群众调查、现场勘查后得知,这辆轿车自9月14日就停放在路口,没有任何被撬和被撞的痕迹,车门紧锁,没有车牌。民警请来开锁师傅打开车门后,在车后座发现了车辆购置发票、强制险缴费单据以及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民警当即与车主联系,但车主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后经多方调查,民警得知车主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后在吴忠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民警联系到车主的父亲。 

  据车主的父亲朱先生介绍,今年6月,他给儿子买了一辆轿车,但儿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9月14日开车时,突然病情发作,便将车停在路口后离开。当天儿子回到家,怎么也想不起来停车地点,正当一家人四处寻找时,接到了民警的通知。

  得知“神秘”车辆的前前后后,附近居民后怕不已,庆幸没有发生其他意外,否则后果难以预料。

  对于连续发生的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有群众追问,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如何落到实处,才能减少潜在的危害和隐患?

  大量重性患者未主动就诊

  据了解,一般的精神病患者除在医院接受治疗外,出院后应持续治疗3年至5年。但由于社会偏见等原因,很多患者在出院后都不敢到医院治疗,患者家属怕引起别人误解也千方百计隐瞒病史,使得患者的后续治疗跟不上导致病情复发。

  针对这一问题,从今年10月15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安厅、综治办、民政厅、财政厅、残联6部门联合,在宁夏全区曾展开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工作,并对所有新发现的经诊断复核后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保密情况下,建立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截至11月底,宁夏全区已排查出疑似重性精神病患者近1万人,组织专家诊断复核评估重性精神病患者超过了6000例。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宁夏全区精神病患者较多,但宁夏全区的精神卫生机构只有5家,这5家精神卫生机构共有床位452张,全区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仅178人。全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医生数、护士数等指标均处于极低水平。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除固原市原州区外,其他市县区均没有精神卫生机构,力量单薄往往顾此失彼。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相关负责人说,宁夏全区已将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纳入建设计划,要求在各市建设相应精神卫生机构,在市级医院建设相应科室。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尽管各地都在加强对精神神病患者的监管,但是,目前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事实上形成了包括宁夏在内,我国不少地方的精神病患者仍然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在全国范围内,“散落民间”的精神病患者数量庞大,这些人散落在社会上,有时就会成为“定时炸弹”,可能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个人权利社会利益需兼顾

  针对目前在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救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委员牛维同认为,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足够的人文关怀,从政府、社会和法律的层面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关爱和善待,消除歧视,使更多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从根本上消除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危害性。特别是要加强监护人的监管意识,使监护人能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减少精神病患者肇事,维护社会安定。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自觉履行自己的责任。此外,还要加强政府集中收治精神病患者的职能意识,使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的治疗由政府“买单”。

  “精神病患者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共同监管救助。”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赖声洪说,有一些精神病患者家在农村,他们的监护人本身就是农民,整天忙于农活,缺少对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病患者整天闲逛,一旦病情发作,就很容易伤及他人。同时,精神疾病易反复发作,很多家庭因反复送病人入院治疗而至贫,家庭条件差的根本就难以承受,因此仍有很大一部分病人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一旦病情发作,就会成为社会安全的隐患。

  赖声洪认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应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齐抓共管。卫生系统应负责精神卫生的基本知识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民政系统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精神病人应提供义务救助;公安系统则要把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列为重点人口管理,对特殊的精神病患者犯罪情况,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性的义务监督和强制治疗。社区、村委会应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监控,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并督促监护人对患者进行约束、治疗。政府财政部门要增加拔款,解决强制入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完全治愈的病人应由当地劳动部门和所在社区协调安置,以防再次发生危害社会治安行为。

  宁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淑媛则提出,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加大对精神病患者的保护和管理,首先就要加快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工作,应尽快将精神卫生法纳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争取早日用法律手段抑制精神病患者犯罪现象的发生。

  “我们需要保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但也不能因此而损害正常人的合法权益,要通过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尊重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地解决精神病患者带给社会的意外伤害,解决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保护的两难困境。”刘淑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