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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爬母亲”求捐折射儿童大病医保困境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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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癌母亲”背后的 儿童大病保障困境

  2011年3月22日,广州。一位来自湖北农村的母亲抱着患有眼癌的女儿跪地前行,以求自称"广州的富家公子"的网友能够兑现承诺。这名网友说如果她能在广州街头抱着孩子跪爬1000米的话,立即让人当场捐钱2万元。虽然这一幕随后被确认系该网友操作所为,但农村家庭因孩子患有大病无钱就医而走投无路,却是无法被漠视的事实。

  2011年3月21日,北京。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执行主任张雯收到江开永发来的短信,内容是又欠了医院1.8万元,如果不能及时缴清的话,将不得不再一次面临勒令出院的命运。江开永的女儿不足两月,患有小肠闭锁,孩子的母亲因妊娠脂肪肝而难产去世,为治疗妻女已经举债十几万的江开永欠下医疗费被要求出院,无奈之下,他与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取得了联系,该基金会偿还了拖欠的医疗费1.6万元,孩子得以继续治疗。

  相近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令人揪心的家庭悲剧交替上演。

  城镇儿童大病医疗的不足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原本计划为江开永的孩子募集4万元,但如果偿还新欠的1.8万元医疗费,救助费将剩余不多,接下来还有二期手术。张雯感到很焦急:"钱肯定不够用了,有几笔已经敲定的捐款还没有到账。"她表示要继续为孩子募集善款。

  该基金会是专门从事中国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的民间机构,其助医项目以0~14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尿道下裂以及其它各类病残的贫困家庭儿童及孤儿为对象,为他们筹备手术费用。像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这样的民间慈善机构,正承担着部分儿童大病救助的功能,作为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体系的补充,为现有医保制度设计的缺口设置了一道防线。

  目前,独立的儿童医疗保险制度尚属空白,在城市中,儿童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则是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此之前,有据可查的政策要上溯到1954年,当时"国家政务院"的一项职工劳动保障通知里提到,"城镇职工家中无经济来源的父母和未成年儿童,可享受医疗费用的50%."此后便没有新的政策出台。

  直至2007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作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辅助性手段,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少年儿童即被囊括其中。这项政策以大病统筹为主,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支出能够实现55%~65%的报销,其基本精神就是"保大病".

  北京作为首批79个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于2007年开始执行"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2011年年初开始,个人缴费部分增加到了100元。超出650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17万元。17万元的最高报销额度能够覆盖主要的儿童大病,满足基本的治疗费用,但是对于那些治疗费用超高的病种,仍不能一次解决所有的问题。

  以白血病为例,低危、中危的患儿在2~2年半的治疗时间里至少要花费8万~10万元,如果是高危,要考虑骨髓移植,费用则达30万~40万元。而其他城市的支付水平与北京相比,尚有很大差距,哈尔滨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成都则规定累积不超过8万元,大部分城市的支付额度都不足10万元。城镇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并未实现全面覆盖,支付最高限额的水平仍不能满足特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这使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儿童大病医疗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