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爱公益频道 > 公益资讯 >

NGO注册门槛理应降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7日 10: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5月23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京调研时表示,民政部将借鉴和推广北京经验,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的范围,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今后将有望直接登记,不用受限于现在的双重管理体制。(5月24日《京华时报》)

  民政部终于要放宽社会组织的登记范围了,这对众多尚没获得合法身份的社会组织而言,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就像很难统计没户口的“黑人”数一样,中国目前到底存在多少身份不明的社会组织,官方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去年12月14日《中国青年报》引用专家的估计数字为300万,实际数字可能还不止。如果算到今年,数目当更加可观。相比于38.1万个具有各类合法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NGO)(截止2007年年底),不明身份的NGO将近多10倍,由此给我国公益事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算。

  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为何迟迟发展不起来?答案就在具有合法身份的NGO太少了。别的不论,就以家族基金会为例,美国近10万家基金会90%属于家族基金会,在中国尚只有曹德旺以其父亲名字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一家(尚在筹备之中)。内地首富宗庆后也只是在5月11日举行的家族慈善基金会交流会上表达了要建立以他个人名字命名的宗庆后慈善基金会,还不知能否建立得起来。有意思的是,当其做了上述表态后,笑着对坐在台下的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说:“希望注册登记时给些方便。”可见,在目前的中国,NGO注册有多难。

  造成NGO注册难的症结在于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一直沿用至今,其中最难逾越的是第九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如果申请团体找不到挂靠单位,就不能注册。就是这一道门槛,将300多万NGO挡在了门外。民政部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而且早在09年11月30日就表示考虑调整非政府组织(NGO)注册的相关规定,以便于广大非政府组织注册,继而获得合法身份。(09年12月1日《中国日报》)但时至今日,也不知民政部将会对条例做怎样的修改,好不容易等来李部长的上述表态,也只是说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三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而且还有待国务院法制办进行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

  我不解,为何北京允许工商经济类直接登记,民政部就不允许呢?难道允许工商经济类直接登记会有政治风险吗?不会吧。北京自年初放开四类NGO注册限制后并没出现问题,民政部何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登记范围,不仅允许工商经济类直接登记,同时也允许文化艺术类、学术类、宗教类等团体直接登记。只要掌握一条原则:不允许政治类团体直接登记就是。

  按照美国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行为研究会前会长丹尼斯的研究,NGO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补余模式,主要是由NGO组织负责政府无暇顾及的领域,为政府分忧补台。另外两种是冲突模式和合作模式。李部长所称的上述三类团体属于补余模式,窃以为排除冲突模式,应该允许合作模式的存在。

  俞可平认为,随着民间组织的逐步兴起与壮大,社会管理过程的管理方式将不再是统治,而转变成治理。在“统治”中,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威而发号施令;而在“治理”中,它是国家与社会间互动、协商的管理过程,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也就是说,随着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的组织化和沟通的网络化,各种利益表达的需求也日益多元,政府不仅要设计安排公民参与的制度,还要设计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的制度。这种制度设计应是开放式的,即随着各种新兴组织的出现,要能为新兴组织的参与提供与政府合作的空间。

  现在终于看到民政部向NGO开启了一道注册门缝,希望民政部继续解放思想,将门缝开得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