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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1: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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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森林年”。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月2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京市永定河畔,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前不久召开的全国两会,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改革,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化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首都绿化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了以“国际森林年中国行动”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197名部级领导参加了义务植树。全国人大、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大、政协领导、百名将军义务植树活动。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在各地植树季节来临之际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为广大公民履行植树义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以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植树30年的辉煌成就、基本经验和先进典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奖励一批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2月13日,在全民义务植树决议颁布30周年之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3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情况。各地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绿化祖国、美化家园的重大意义,着力营造造林绿化、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浙江、江西、广西、河南等省区将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团拜改为植树活动,植树造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辽宁省筹集专项资金购买苗木,开展“百团大战绿辽宁,创建绿化模范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及志愿者植树百万余株,绿化农村道路万余条。上海市采取种绿、植绿、养绿、护绿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绿化美化进社区、进校区、进营区、进园区、进楼宇、进村宅的“六进”活动。浙江、湖南一些地市运用现代网络手段,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福建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森林福建与城乡绿化摄影比赛及摄影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贵州、青海等省以“义务植树,呵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甘肃省绿化委员会、林业厅举办以“践行低碳生活,共建绿色家园暨国际森林年——陇原儿女在行动”为主题的植树造林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林业法规、绿化科普知识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

       尽责形式丰富多样。新形势下,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呈现出一些新的变化。各地区、各部门在坚持直接参加植树为基本形式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机制,大力推行栽植树木与抚育管护、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尽责形式。北京市加强义务植树组织管理,认真落实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对申请以资代劳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专业绿化队代其完成植树任务;对申请直接参与植树劳动的单位,统筹安排参加区(县)、乡(镇)重点绿化工程的整地、栽植等绿化劳动。从市、区到乡(镇),各级绿化委员会开通全民义务植树服务热线电话,强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首都绿化美化建设。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将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形式拓展为参加绿化劳动、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认种认养、修建基础设施和宣传咨询等六大类12种,并制定出台了《义务植树折算暂行标准》。辽宁省各级绿化委员会根据地区和人群的不同特点,积极开辟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对无法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成年适龄公民,采取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街头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方式尽责;对院校学生,通过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绿化和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履行植树义务;对农村适龄公民,组织直接参加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造林绿化劳动。云南省各地在城区、城郊、荒山荒地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地,开辟“杨善洲林”义务植树基地,以植树活动为载体,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为建设森林云南做贡献。安徽省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省绿化委员会要求每个地级市至少建1个、每个县级单位至少建2-3个义务植树基地,加强组织实施,提高基地建设水平。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以“植树造林,减缓气候变化,中国人民在行动”为主题的2011国际森林年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了“保护母亲河——2011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在全国选取10个在党的历史和红军长征途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地区,举行统一行动日活动,上百万青少年参加植树活动,进一步激发了青少年的爱国热情,增强了生态文明意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和全国妇联在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举办“母亲公益林示范基地”揭碑仪式,开展治沙造林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妇女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北京军区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商都县开展5.5万亩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重庆市开展“以森林重庆攻坚年,创先争优建新功”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建立纪念林种植点,春秋两季全市有2575万人次义务植树1亿余株。陕西省绿委、林业、交通、铁道、水利、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推进湿地、库区、道路绿化。

       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5.14亿株。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33亿人次,义务植树614亿株。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已成为世界上参与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大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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