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公益路上,我们“雷”厉“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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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1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10亿元慈善捐款,寺庙重建、商业目的、富豪的动机……一系列关键词被布局在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左右,一个困扰南京市近10年的开发项目被迅速推红,一连串关于“这是不是慈善”的争论也发酵成舆论焦点。人们关心的,是南京市政府主导建设的“金陵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接受豪捐的背后,以及慈善的定义。
国内最大单笔慈善捐款
毫无疑问,江苏省南京市文化建设的发展轨迹正在出现“拐点”。11月上旬,一笔10亿元的巨额慈善捐赠让南京市一个酝酿多年的开发项目陡然升温。之前的6月,南京举行的佛祖释迦牟尼头骨舍利的开光大典正成为金陵大报恩寺重建的重要铺垫。
11月8日,中国地产首富王健林以个人的名义捐赠10亿元,用于重建南京金陵大报恩寺。这10亿元的捐款被称为“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一笔个人捐赠”。年底前,10亿元将一次性汇入中华慈善总会,再以三次拨付的形式交给南京市政府。此事一出,王健林该笔巨额捐赠的动机立即引起强烈关注,随后引发“是否慈善”的争论大潮。
11月12日,金陵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新闻发言人告诉《公益时报》记者,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华网评论称,10亿元重建大报恩寺是在帮政府的忙,这笔捐款肯定与慈善无关。与之呼应的是大批网络声音,认为慈善是向贫弱者的捐赠,而非建寺修庙。
万达集团随即通过媒体作出回应:“如果把大报恩寺简简单单理解为一个寺庙,就太狭隘了,它不只是一座寺庙,更是国之瑰宝,中华传统文化的象征。”
大报恩寺:9年重建梦难圆
“重建南京金陵大报恩寺,是南京市政府多年以来的一个梦想。”11月14日,南京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
2010年,在南京举办的世界华商大会上,金陵大报恩寺重建项目首次亮相,之后成为南京市重点招商项目,在最近历年的《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一项目多次被提及“推进”、“加快建设”,但由于建设资金难到位,项目进展缓慢。
将要重建的金陵大报恩寺位于南京市中华门外、秦淮河畔,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那时候,吴王孙权在南京长干里一带修建初寺和阿育王塔,后历经战火损毁,明初在历代毁损的寺塔旧址上,新建大报恩寺、琉璃塔,这些建筑也毁于太平天国战火。
事实上,金陵大报恩寺更像是一个传说,在南京人的生活中,它的遗址被一大片生活区覆盖。
南京市政府公开的资料显示,为了重建大报恩寺,2007年,南京市发起成立了“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由南京市国资集团、秦淮区政府、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和晨光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不久,晨光集团在股东名单中消失,南京市国资集团出资6000万元,秦淮区政府、红花—机场指挥部各出资2000万元,合计1亿元人民币共同承担金陵大报恩寺项目的建设、运作。南京市希望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捐赠、信众参与”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希望“融文化、历史、宗教、旅游、商业等诸多因素于一身的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成为南京人文绿都建设的新地标”。
从成立开始,“南京大明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即在悄悄变化,股东名单中,除了晨光集团消失,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亦并入南京市南部新城指挥部,此外增加了南京市文化集团、中冶集团等单位。南京市文化集团相关人士称:“股东结构根据项目需要不断在进行优化。”
显而易见的是,股东虽在调整,财政资金和国企投资相融合进行重建、开发的性质没有变化,有媒体称,“政府出大头”一直是重建工作留给外界的直接印象。随后,招商、引资一度是4年来重建金陵大报恩寺的关键词,使得这个项目弥漫着商业的味道。
重建项目:是公益,还是商业?
在2008年南京市政府发布的《金陵大报恩寺重建项目招商书》中,详细介绍了招商的投入与回报:“一期项目在商铺自营的条件下总投资8.7亿元;在商铺用地转让的条件下总投资7.7亿元。二期项目及配套用地工程建设成本约2.5亿元,拆迁费用合计7.5亿元。拟建建筑物面积合计6.5万平方米,销售收入约14亿元,毛利润约4亿元。”
这份招商文件介绍,重建的金陵大报恩寺园区由四部分组成:皇家寺庙、琉璃宝塔、遗址奇观、庙市繁华。项目占地115亩,一期项目用地75亩(其中庙市商业占地约24亩),年平均净利润过亿元。
除了包含地上、地下商业的3.2万平方米庙市,招商项目还包括占地超过4万平方米的“配套地块”,预计规划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综合性商业为主。
与商业开发呼应,2007年,南京市国资集团出资400万元发起成立“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这家公募基金会的主管单位为江苏省旅游局,当年即经核准并正式登记备案。
经记者多方查证和问询,公开渠道没有发现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募款和年审的任何细节。基金会的募款电话设在大明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所有信息均由南京市文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布。该发言人向《公益时报》记者表示:“金陵大报恩寺塔文化发展基金会每年正常通过年审。关于重建工程接受社会捐赠的其他情况,我们会选择适当时机向各界公布。”
此外,有关重建招商的进展与成效也鲜有公开消息,重建建设资金南京官方一度表示“需10亿元”。11月8日,王健林在捐资的同时透露,之前规划中重建后的大报恩寺规模有点小,现在要扩展到2平方公里。
“我可以准确地告诉你,金陵大报恩寺项目目前还在进行考古挖掘和完善规划。”11月11日,南京文化集团办公室负责人顾萍告诉《公益时报》记者。
文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同时表示:“金陵大报恩寺重建项目2007年正式立项,环评手续齐全,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益时报》记者了解到,重建项目因为涉及秦淮河风景名胜区,环评报告应报国家环保部核准,但据环保部环评司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尚未看到有关金陵大报恩寺项目的环评报告。有关人士告诉《公益时报》记者,如果环评尚未核准,立项批复时间还应推后。
慈善背面的商业布局
11月2日,《慈善蓝皮书》的发布会上,当时徐永光在演讲中指出了一些地产商的捐赠涉及权钱交易,但他未举实例证实。
11月12日,徐永光对10亿元捐赠事件表示:“因为不了解情况,不便发表意见。如果是慈善总会接受捐款,慈善总会肯定需要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质询,说明这笔捐款是否属于没有商业背景的公共项目(宗教)捐款。鉴于我国并不把宗教事业列为公益慈善范畴,因此对宗教的捐款不属于慈善捐款。”
由于重建项目的寺庙名称、重建招商文件中多次提及的“信众”、“风水”等字眼,很多人对这10亿元捐赠的印象是“宗教项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虽将其统计为慈善捐款,但将其定义为“捐赠宗教事业”,这与南京市政府及大连万达集团的说法大相径庭。南京市文化集团新闻发言人称:“金陵大报恩寺重建工程强调文化传承,强调对明文化、佛教文化遗址保护及长干里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等,王健林先生的捐赠主要用于大报恩寺、琉璃新塔、佛教博物馆、遗迹保护等建设。”万达集团发言人也表示:“如果把大报恩寺简简单单理解为一个寺庙,就太狭隘了,它不只是一座寺庙,更是国之瑰宝,中华传统文化的象征。”
“其实,这个项目原本是一个具有商业属性的城市建设项目,现在,由于10亿元捐款进入,性质发生了变化,保护文化、恢复古迹成了重建的主要诉求。”11月14日,一位公益关注人士这样分析。
虽然南京市有关方面着力强调重建项目的“文化”及“公益性”,但质疑仍然不断。
11月11日,人民网载文评论称:“以捐赠资金重建的大报恩寺还算不算‘文化产业’?将来游客来此参观游览,有关部门是否售票收钱?”有网友称:“联想太多啦,靠善款新建的这么一大片地方,商家林立,恐怕还是会商业化运营的吧?大明公司是南京市政府设立的一个国有商业公司,收益算什么呢?”
南京市有关部门没有对上述质询发表看法,更未说明商业项目变为文化慈善项目后,利益分配的原则和细节。
除了对捐赠收益的关注与质询,有媒体也公布了大连万达集团在南京的大力布局,引发公众不断猜测。
以建设“万达广场”闻名全国的大连万达集团在全国各地有上百个大型商业项目,其中,在南京已有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南京市中心新街口和2000年以来重点开发的河西地区。王健林亦在11月8日透露,除目前南京新街口万达广场、河西万达广场外,万达还将在江宁和六合各建一个万达城市综合体,将在3-4年内全部完成。王健林豪捐的背后是否含有商业目的,因此而遭受网友的质疑。不久前,有消息称南京市在江北浦口区老山风景区周边,配套给了王健林大片土地,随即,此“传闻”遭南京市委有关人士坚决否定。
11月11日,北京大学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崔志如对《公益时报》记者发表分析认为,如果重建捐赠协议里没有附加条件说:这个传统文化公益项目的周边商业性开发权必须授予万达集团或其指定的企业承接的话,那么就不存在变性的问题,目前是按照公益项目运作的;如果情况相反,那就是一个商业技巧,为了争夺极具商业潜力的开发权而抛出的优惠让利条件,难免羊毛出在羊身上,或者就是捐赠者看中了不被其他人(包括政府)发现的其他重大商业机会,或者根本就是只有万达才有眼光和财力运作的商机,所以捐出10亿来,既吓退了竞争者,又能够在未来的商业开发中大大赚回。
如此捐款是否慈善?
在众多聚焦的目光中,“政府受捐”和“是否慈善”最为引人关注。
《公益时报》与搜狐网展开的“益调查”显示,截止11月15日,2393名网友中,58.62%的网友认为:“捐建寺庙不算做慈善,肯定另有目的”,60.92%的网友表示“为啥捐建寺庙呢?有啥内幕?”,38.88%的网友表示:“捐款本身是件好事,如果能用在更需要的地方就更好了”,几乎同样数量的网友称:“这种捐款让人联想到‘拍马屁’和‘公关’”。投票网友中,有22.25%的网友表示:“是真做慈善,不管怎样他都是做了件好事。”
10亿元捐款投向寺庙,在公益专业领域也引发了轩然大波。11月12日,有公益关注者撰文评论称,在没有发生灾难的时候,政府无权接受民间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
“现在,太平盛世,就是为了重建开发一处寺庙古迹,南京市就可以接受大额捐赠,于法无据。”类似的媒体评论与网友留言比比皆是。不过,目前捐赠相关各方还无人对“政府非灾受捐”有所解读或回应。
此外,北京大学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崔志如对中华慈善总会接收捐款也表示担心:“理论上慈善总会有权接受这笔捐款,这属于定向捐赠,除非慈善总会的宗旨和公益范围不包含宗教文化复建庙宇、恢复中华传统文化。”
查阅中华慈善总会网站可见:“中华慈善总会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为宗旨”。
崔志如认为,这样的豪捐对中国公益界肯定会带来更多的思考。慈善成为公众话题不断被大众关注和讨论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豪捐引起媒体关注,这是最大的一个积极意义。另外的一个积极意义是引起了公益领域不只局限在环保、弱势群体救助上,还有文化多样性、交响乐、图书馆等领域。
崔志如告诉《公益时报》记者:“从这次豪捐本身来看,表现出来的还是中国企业家做慈善的非专业化和慈善伦理价值支撑不够,对于中国公益界来说我们还任重而道远,对于企业的公益培训和企业家慈善精神启迪等工作都没有有效开展起来。
常年从事公益领域研究的崔志如认为,不专业的豪捐会伤到公益,如果简单地把它列为中国公益单笔最大捐赠来宣传,那么就会影响到其他针对脑瘫儿童救助、临终关怀、艾滋孤儿等等慈善项目的捐款额,“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专业度,所以此次豪捐对于公益界带来的深度思考是最具有挑战的,也是最深远的意义之所在。”(本报记者 陈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