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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植物奶油身份“暧昧”下去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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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这些天,关于植物奶油的争议多了起来。
 
  植物奶油的专业名称是氢化油,它可以产生大量的反式脂肪酸,国内一些专家指出反式脂肪酸的危害堪比杀虫剂。让人心惊肉跳的是,目前在面包、奶酪、人造奶油、蛋糕和饼干等食品焙烤领域植物奶油被广泛使用。公众期待权威部门站出来向公众澄清,植物奶油到底对人体是否有害?
 
  威胁似乎正在解除。11月9日,卫生部官员表示,卫生部正在开展反式脂肪酸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并将在此基础上,按程序进行标准制修订。同时,卫生部官员还表示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规定了婴幼儿食品原料中不得使用氢化油脂。
 
  不过,官方的声音并未让坊间的猜疑尘埃落定。既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明确规定了婴幼儿食品原料中不得使用氢化油,那么成人食品中含有氢化油有无危害?当然,婴幼儿接受不了的物质成年人未必不能接受。可是国外的一些研究学者早已指出,反式脂肪酸摄入与罹患冠心病的危险显著相关,即使每天摄入体内的反式脂肪酸的量不超过5克,患心脏病的风险也将增加25%,这项研究结果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中疾控的专家依旧坚称,初步监测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居民的反式脂肪酸人均摄入量在0.6克左右,远低于欧美国家的水平。只是这样的辩解,是在为植物奶油的“罪证”开脱,还是在力证我们的食品中植物奶油的含量还不足以构成“犯罪”?
 
  经历过“蒙牛恶性营销门”后公众逐步意识到:一些产品的负面信息也可能是竞争对手蓄意散布。但是,关于植物奶油的争议并不限于某一种产品,大致可以排除竞争对手“蓄意谋杀”。从国外限制反式脂肪酸的情况来看,丹麦2003年就开始规定丹麦市场上任何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的油脂都被禁止;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公布的规章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及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荷兰、法国、瑞典等国家要求,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必须控制在5%以下。公众即便“非专业人士”,但从国外的这些限制性规定中还是可以认识到植物奶油的“红与黑”。
 
  当下,卫生部已经开始展开反式脂肪酸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公众可以耐心等待最终的风险监测评估结果。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如果说氢化油的使用只是为了降低食品生产成本的考虑,即便它在一定含量内不会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那么也要坚决禁止。基于对生命敬畏的考虑,经济成本一定应该让位于人类的健康成本,这应该是所有标准修订的第一原则。
 
  植物奶油到底安全与否,公众期待权威部门尽快公布绝不含糊的答案。(陈方)

  链接:2003年丹麦率先规定:从当年6月1日起,丹麦市场上任何含反式脂肪酸超过2%的油脂都被禁止;同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公布的规章指出:自2006年1月1日起,食品营养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的饱和脂肪酸含量及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加拿大、巴西要求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0.5克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中表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荷兰、法国、瑞典等国家要求,食品中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必须控制5%以下;从2007年7月1日起,纽约所有的餐饮业停止含有反式脂肪酸的烹饪油和起酥油;从2008年7月1日起,全纽约市所有餐饮业完全封杀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