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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妨淡看中国企业家的“对外豪捐”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17: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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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中国民营企业家钟馨稼,向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捐赠1000万美元,资助该校伯恩斯工程学院开发清洁电池、太阳能以及可持续交通研究。河滨分校校长提姆•怀特称,这是该校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中国新闻网1月26日)

  捐赠可嘉,但前提应是“肥水内流”。在此思维误区下,钟馨稼的捐赠之举,遭到质疑与板砖齐飞。“忘恩负义”之谓,俨然成了激愤者手中的道德大棒。

  对外豪捐,从中国留学生张磊向耶鲁捐赠8888888美元起,就被置于舆论的争议点。“中国人”的标记与“捐赠美国大学”的关键词,在不少人意识里,形成了不小错位。“叶落归根,回报祖国”的爱国观,美国大学财力丰腴的惯性认知,让“对外捐赠”变成了十分费解的问题:何不将善款捐给国内大学或贫民,以解燃眉急?对美国大学慷慨解囊,是否有献媚于人、崇洋媚外之嫌?

  将捐赠与爱国捆绑一块,定势思维看似天衣无缝,实则漏洞百出:判断捐赠的意义,不在于国界之限,而在它是否“物尽其用,裨益社会”。中国首善陈光标乐善好施,帮扶国内穷人,固然当受礼赞;钟馨稼向美国大学捐赠千万,用于新能源等研究,尽管迈出国界,但同样是造福于世,理应也受到称赞。岂能因“捐给外国”,就善心变味,不可等质齐观?

  当然,无人能否认某些慈善家常怀“爱国”初衷,关心国瘼民生,在爱国恤民情怀下,热衷济世行善。但若是出于个人偏好,一样无损捐赠行为的崇高。钟馨稼捐款,或许有企业利益的考量:为增益于企业长远发展,故而资助新能源研究,以求双赢。可私利的着眼点,并不影响捐赠的价值增殖、良性效益。

  只要能用于所需,不被挥霍,捐赠终将收益匪浅;而个人捐款“花落谁家”,本不应赋予过多宏大意图、意识形态的色彩。遗憾的是,很多人却认为:国人尚物质贫乏,高校还资金稀缺,就忙着给美国的大学“献殷勤”,岂不是数典忘祖?狭隘的“行善边界论”,无疑掺杂了过多的民粹情绪在里面,也很是偏颇。

  《吕氏春秋》中,曾讲到“楚人失弓”的故事:楚王出游,丢了宝弓,随从急着要找回,楚王说:“楚人失弓,楚人得弓,又何求之!”;孔子听了,说“去其‘楚’而可矣”;老子听后说:“去其‘人’而可矣”。看待捐赠,同样应有广阔眼界和雍容度量,跳出“要回报祖国和同胞”的误区,用能否裨益社会、人类文明去衡量。

  中国企业家对外豪捐,关乎个体选择,无需打上“爱国不爱国”的标签。剔除偏见后,我们或许还应反思下,国内的受捐机制和制度环境的密闭化,为何得不到许多捐赠者的信任;“被捐赠”频现的慈善生态,对民众的捐赠意愿又是怎样的消解?